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福州市资助项目 > 福州市科技局 >

福州市2024年度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07-2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推动我市对外科技交流,做深做实我市与友好城市、福州都市圈、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科技创新合作,务实推动惠台政策落实、深化开展与港澳地区的科技创新合作,本项目重点支持引进国(境)外重大关键技术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以及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科技支撑的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向:
1.支持我市与济南市、渭南市、阿拉善盟市、江门市等友好城市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推动友好城市合作不断向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迈进。
2.支持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重点支持示范园区食品加工、海洋高新技术等企业的科技创新,促进食品产业、海洋渔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园区企业与印尼开展科技交流合作,推动印尼重大关键技术成果在园区落地转化。
3.支持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福州都市圈与我市开展科技合作,重点支持签订闽东北战略合作协议的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支持我市与“双一流”高校、中科院等科研院所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重点支持与我市签约的高校开展科技合作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4.支持我市企业与港、澳、台开展科技合作项目。
5.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砖国家和欧美国家等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较强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等行业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属高等院校、市属科研院所、签订闽东北战略合作协议的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
2.项目申报单位或合作企业2023年实际缴纳税收(不含其他代缴费用)不低于申请的资助经费,政策性免税的应提供佐证材料;合作协议书内合作双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同一企业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同一高校院所推荐项目数不超过4项。每家高校立项数不超过2项。
3.计划立项数20项,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30万元。
4.企业申报项目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
5.项目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6年8月19日。
三、申报程序

项目网上申报流程为:项目申请人注册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点击“添加”─选择“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合作协议书、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规上企业和上述平台资质证书;体现企业经营收入的上年度利润表(加盖企业财务章)证书、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加盖企业单位章或财务章)等)。

四、申报程序

网络申报起止日期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19日(18:00);县(市)区、高校院所科技主管部门网络推荐起止日期为2024年8月20日至8月21日(18:00)。

与福州市签约高校名单
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石油大学、厦门大学、东华大学、武汉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同济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中科院福建物构所


联系宇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