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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社会发展项目

发布时间:2020-05-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包括生态城市建设及社会发展综合项目、“一带一路”及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医疗项目和软科学项目四类。
1、生态城市建设及社会发展综合项目
重点支持方向:各类园区污水处理;造纸、玻璃等产业改造提升;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电镀、造纸等行业的清洁生产;绿色环保技术研发与应用;闽江下游溶解氧和藻类变化研究;大气污染物空间传输研究;臭氧污染成因分析和防治研究等。
药物及医疗器械、食品安全、社会安全等技术研发与应用。
申报条件和要求:
(1)市属高校、公益性单位、运行情况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优先支持生态城市建设项目。
(2)申报材料包括《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和高企证书、规上企业等资质材料。
(3)申请经费不超过15万元,立项数10项。
2、“一带一路”及对外科技合作项目
重点支持方向:支持“一带一路”科技合作,支持台资企业引进台湾先进技术、推进研发合作,支持我市企业与国(境)外单位开展科技合作。
申报条件和要求:
(1)运行情况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具备国家级国际合作基地、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等研发平台资质之一的可优先)。
(2)申报材料包括《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合作协议书、高企证书、规上企业和上述平台资质等相关材料。
(3)申请经费不超过30万元,立项数5项。
3、医疗项目
重点支持方向:支持我市疾病防治、特色专科建设和重大疾病、常见病与疑难病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
申报条件和要求:
(1)在我市注册的市属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申报机构到期项目结题率低于80%的不得申报)。
(2)申报材料:《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项目经费自筹承诺函等。
(3)申请经费3万元,财政资助20项,自筹立项数10项。
4、软科学项目采取定向征集方式
重点支持方向: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科技发展重大问题拟定研究课题。
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般从市属高校、公益性研究机构中征集产生,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立项数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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