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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关于征集商业科技创新应用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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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商业科技创新应用优秀案例的函》(商办电函[2021] 270号)文件,为推动我市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加快商业科技成果转换,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加速成长,助力传统商业企业,利用数字科技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全链条转型升级,请各成员单位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商业科技创新应用优秀案例”,并于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电商处。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商业科技创新应用优秀案例的函
近年来,商务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部署,大力发展数字商务,取得显著成效。发展商业科技是数字商务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加快商务数字化转型和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为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加快商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加速成长,助力传统商业企业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全链条转型升级,商务部将开展商业科技创新应用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具体工作安排
(一)征集对象。商业企业或提供商业科技解决方案的服务企业。各商业企业应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区块链等先进信息技术,在提高企业数字化运营能力、打造新型消费场景、构建智慧供应链、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等方面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实践案例均可申报。申报案例应至少运营两年以上。
(二)征集方式和时间。申报案例由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文要求,组织本地区商业企业按照要求填写案例申报材料(见附件),汇总后将书面材料及光盘统一报送商务部(电子商务司)。推荐案例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0日。各地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5个。
(三)遴选标准和方式。本次优秀案例遴选将着重于案例的引领性、创新性、示范性。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将遵循公平、公正、权威、客观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案例材料进行综合评估,遴选出一批具有可复制性、可推广价值的优秀商业科技创新应用案例。
(四)结果运用。对遴选出的商业科技创新应用优秀案例,商务部将通过新闻发布、案例编撰、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同时鼓励优秀案例所在地对相关企业商业科技创新应用给予政策支持。
二、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商业科技创新应用优秀案例的征集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案例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指导申报企业认真填报案例申报材料,对企业报送材料务必认真核实,严禁捏造和弄虚作假;严格把握案例申报的时间节点,按时保质完成推荐案例的材料报送工作。逾期未报送的地方将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