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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9-2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实体零售是商品流通的重要基础,是引导生产、扩大消费的重要载体,是繁荣市场、保障就业、连接产品与终端消费的重要渠道。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对于破除体制机制束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战略变革、模式再造、服务提升和优势再现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20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7〕252号)要求,进一步适应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经济发展新方位,加快推进我区实体零售创新转型,释放发展新活力,增强发展新动力,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0年底,将晋安打造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智能便利、集约生态的实体零售新格局。实现大中型传统零售企业在业态、服务、经营方式和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创新转型明显提升;各类实体零售企业盈利能力、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增长率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消费引领作用的体验式、个性化、差异化的实体零售业态及商品品牌,涌现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的实体零售品牌企业。
二、重点任务
当前,我区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工作的重点为顺应消费需求市场的变化和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新特点,围绕创新转型、提质增效的主题,在近2-3年内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快智慧商圈建设,打造我区百亿级实体零售商圈
打造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为基础,涵盖智能商务、智慧营销、智慧环境、智慧生活、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的“智慧商圈”。通过创新型技术的大量应用,全面提升实体零售购物新体验,为商家经营活动和消费者消费需求之间提供精准的服务。通过高比例的体验式业态与创意零售相结合,满足消费者购物、约会、休憩、阅读、社交、观展、思考的多重需求。
在我区东泰禾商圈、五四北泰禾商圈、世欧王庄商圈等进一步推广智慧商圈建设,融合我区休闲旅游、历史文化等区域性特色,合理布局,减少同质化竞争,实现差异化发展。力争于3年内在我区形成1个以上销售额超百亿元的智慧型实体零售商圈。
(二)大力发展连锁零售新业态,推进各类实体零售转型升级
1.在商场、超市方面。 鼓励我区实体零售企业与线上优势企业、电商平台企业通过战略合作、交叉持股、并购重组等多种形式整合市场资源,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型市场主体。推广京东到家、苏宁云商等商业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大型连锁商超建设线上APP+线下门店全覆盖的到家平台,将互联网技术与实体零售企业线下网点渠道资源、商品品牌和服务优势相结合,打造线下物流、服务、体验与线上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的融合体,拓展智能化、网络化的全渠道布局,增强实体零售线上信息交互、在线交易、精准营销功能,提升线下商品集散、真实体验、物流配送、售后服务功能,进一步普及“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线下体验、线上下单、线上支付”功能。同时,鼓励各类实体零售企业加快推进无现金支付、自助服务、智能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逐步提高信息化水平。
鼓励开展商贸物流标准化建设,优化冷链物流配送,加强现代化同城物流建设。大力推广托盘、周转箱、集装箱等标准化装载单元循环共用,提高标准化装载单元普及率、配套设施标准化和带托运输率。鼓励我区永辉、万嘉等大型实体零售企业建设和改造物流配送中心,完善物流配送功能,发展统一配送。鼓励第三方物流公司发展集中配送,承揽我区中小实体零售企业的配送业务,统一存储管理供货商货物,再集中配送到门店,实现第三方物流公司与实体零售企业之间的数据共享、资源共享,提高物流配送能力。
鼓励实体零售企业根据市场需求,与创意产业、文化艺术产业、健身娱乐业、餐饮业、会展业、旅游业融合发展,实现跨行业联动。将具有核心技术、核心竞争力的优质产品打造成为核心商品,发挥零售企业供应链的优势,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增值服务。推广盒马鲜生、超级物种、海物会等跨界发展的成功经验,打造“零售+餐饮”“零售+休闲娱乐”“零售+健身”等多种商业新模式、新组合。培育创新项目,从传统销售场所向社交体验消费中心转型,满足现代城市新消费、新生活的需求。
2.在农贸市场方面。 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标准化菜市场服务体系。以引入智慧管理、创新体制机制为导向,在城区开展一批老旧农贸市场“农+超”升级改造工作。力争到今年底,我区农贸市场在摊位、排污、水电、消防、农药残留等硬件设施和规范化管理水乎方面均实现大幅提升。
3.在便利店方面。 鼓励开展智慧化、便民化便利店建设,大力发展生鲜便利店和社区小超市。积极引导我区大型连锁商超向社会终端延伸,依托供应链优势,积极发展“小业态”,打造全新的休闲、购物、简餐、服务为一体的社区便利店平台。鼓励我区现有便利店增加公共事业性收费、网订店取、社区配送、简餐等刚加便民服务功能,实现便利店的真“便利”。鼓励具备24小时服务能力、门店较多的连锁便利店现场经营熟食和设置便民药柜。打造“一刻钟城市便民生活服务圈”。
积极推进无人零售店试点工作。组织辖区永辉、万嘉等便利店龙头企业学习杭州TAOCAFE(淘咖啡)、上海缤果盒子无人便利店、重庆一七闪店、广州F5未来商店关于“扫码进店、直接购物、拿了就走、无需结账”的新零售模式,结合我区实际,在辖区商务核心地段尽快推出本土化的无人便利店试点,为下一步我区推进无人化、智能化和信用化的城市新零售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4.在“老字号”实体零售方面。 支持我区现有的“中华老字号”“福建老字号”零售企业开展品牌培育、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改造、工艺创新等创新转型工作。扶持品牌企业参与“福州老字号”评选活动,实施“老字号振兴计划”,推进“老字号”一条街建设,推出我区“老字号”产品伴手礼等,促进我区传统品牌、工艺、产品的传承和发展。
5.在其他实体零售方面。 鼓励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在大型公共场所、24小时便利店设置自动售药机、自动销售医疗器械机或具有按产品温湿度单独储存空间的自动售货机,销售二类、一类较低风险的家庭自用型医疗器械产品。
鼓励打造以图书为核心,集文化展示、教育培训、创意文化用品销售、阅读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零售业态、连锁超市或文化综合体,从单一的销售图书向多元化连锁体验消费转型升级。根据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广出发〔2016〕 46号)精神,大力支持实体书店转型升级。
推动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区烟花办确定设立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由供销社实施连锁配送。
6.打造一批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示范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和要求,组织专家组每年评选一批“晋安区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示范企业”(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制定),在政策与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全力推动这些创新型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同时,通过会议及论坛各种形式,及时总结推广示范企业在实体零售发展方面的新经验、新办法、新模式、新成果,在全区零售业中普及推广。
(三)培育新增长点,提升我区零售业整体层次和水平
加大对瑞典宜家集团等国(境)外零售业巨头的招商力度。积极推动内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便利连锁店等通过战略合作引进外资品牌、资金、技术、管理提升我区零售业整体层次和水平。提供优惠条件,推进沃尔玛、冠超市等已在榕投资的大型零售连锁企业扩大经营,在我区增资扩股。鼓励我区各大型零售企业利用资本、品牌和技术优势,向镇街延伸和下沉,培育新的增长点,力争于3年内在我区新增各类实体零售店800家以上。
鼓励我区有条件的实体零售企业“走出去”发展。采取参股、控股、独资等形式到海外投资开店,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打造我区跨国实体零售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实体零售企业。组织我区实体零售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商品展,全力推广产品销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商业网点规划
  根据我区城乡人口规模和生产生活需求,积极对接《福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11-2020)修编工作和《福州五城区特色商业街区布局规划及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与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今后,我区新建的城市大型商业设施用地出让和城市大型商业网点建设涉及改变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均由商务部门会同发改、建设、国土、城乡规划、环保等部门和商业企业、行业协会、居民代表进行听证论证,确保商业网点科学定位、有序发展。
(二)进一步简政放 权
推动住所登记改革,为连锁企业提供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连锁企业设立非企业法人门店和配送中心设置障碍,不得以任何名义阻碍企业合法办理住所变更登记。连锁企业从事出版物等零售业务,其非企业法人直营门店可直接凭企业总部获取的许可文件复印件到门店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放宽对临街店铺装潢装修限制,在保障公共安全的情况下放宽对户外营销活动的限制。优化食品、化妆品等商品进口卫生安全等审批程序,简化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审批手续,优化过境通关环节。
(三)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坚持线上线下同要求、同标准、同监管,菅造公平竞争的零售市场环境。依法打击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商业贿赂、侵害商业秘密、“傍名牌”、欺骗性有奖销售、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禁止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价的销售行为,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严厉打击侵犯商标知识产权行为,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商标专用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加大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适时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开展“双随机”抽查,依法处置问题产品。坚持信用引导消费、保障消费,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托“全省一张网”系统,及时将许可信息、处罚信息、抽查检查信息等归集到企业名下,并予以公示。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当事人、食品药品失信经营者、企业经营异常名单等实施联合惩戒;对守信企业给予激励,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描施。
(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盘活现有商业设施资源,加强直管公产非住宅商业用房转租管理,促进商铺租金有效降低。完善多层次商业人才培训体系,重点培养复合型高端商业人才、流行设计,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网络支付等专业人才。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作用,为企业创新转型提供技术、管理、咨询、信息等一体化支撑服务。
(五)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有关问题
1.强化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管理责任。 重点检查企业总部和配送中心,减少对销售普通商品零售门店的重复检查。加强各级监管部门工作沟通,避免对同一零售门店1天内多次抽检,或者连续几天抽检,减轻超市等零售终端检查风险和压力。同等对待大型连锁企业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贸市场),杜绝抓大放小现象。对零售环节检查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在商品票证齐全且商家无过错的情况下,公开通报时合理确定生产者、经营者责任义务。
2.完善配送车辆通行制度。 根据现有城区载货汽车限行规定,科学安排我区物流车辆通行路线和时段,积极倡导夜运。对确需在限制区域和时段内通行的,区交警大队协调按照“总量控制,保障重点”的原则核发通行证,为城市配送车辆通行提供便利。
3. 推动出台商业用户峰谷用电优惠政策。 积极向省直有关部门争取试行出台针对商业用户的峰谷分时电价相关政策。
四、政策支持
(一)加强财税支持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对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工作予以支持,尽快研究制定《晋安区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若干扶持政策》,重点对“晋安区创新转型示范企业”、智慧商圈建设、实体零售技术创新应用、业态模式创新、商品结构优化、社区商业建设、连锁经营发展、新零售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鼓励按市场化原则设立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实体零售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投入。落实好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相关规定,零售企业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优惠并于年度申报时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落实取消税务发票工本费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零售企业使用冠名发票、卷式发票,大力推广电子发票。
(二)强化金融支持
积极稳妥地扩大消费信贷,做好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支持零售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支付业务处理;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创新发展供应链融资方式;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发放中长期贷款,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兼并重组;运用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融资模式改进和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支持。
五、落实工作
 各乡镇(街道)及福兴经济开发区、金城投资区管委会。要根据当地工作实际,在近期内制定出台各地区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工作重点、时间表和路线图。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落到实处。


晋安区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重点项目责任清单

 

 

 

 

 

 

 

序号

工作措施

具体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责任区领导

备注

1

打造智慧型实体零售商圈

打造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为基础,涵盖智能商务、智慧营销、智慧环境、智慧生活、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的“智慧商圈”。以我区东泰禾商圈、五四北泰禾商圈、世欧王庄商圈等进一步推广智慧商圈建设,融合我区休闲旅游、历史文化以及“离境退税”等区域性特色,合理布局,减少同质化竞争,实现差异化发展。力争于3年内在我区形成1个以上销售额超百亿元的智慧型买体零售商圈。

区商务局

区统计局、区房管局、“智慧晋安”管理服务中心,平原各镇街

毛向标

 

2

提升商场、超市

鼓励开展商贸物流标准化建设,优化城市冷链物流配送,加强现代化同城物流建设。鼓励我区永辉、万嘉等大型实体零售企业建设和改造物流配送中心,完善物流配送功能,发展统一配送。鼓励第三方物流公司发展集中配送,承揽我区中小实体零售企业的配送业务,实现第三方物流公司与实体零售企业之间的数据共享、资源共享,提高物流配送能力。

鼓励实体零售企业根据市场需求,与创意产业、文化艺术产业、健身娱乐业、餐饮业、会展业、旅游业融合发展,实现跨行业联动。培育创新项目,从传统销售场所向社交体验消费中心转型,满足现代城市新消费、新生活的需求。

区商务局

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体局、区旅游局,各乡镇(街道),福兴经济开发区

 

毛向标

 

3

提升农贸市场

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标准化菜市场服务体系。以引入智慧管理、创新体制机制为导向,在城区开展一批老旧农贸市场“农+超”升级改造工作。力争到今年底,我区农贸市场在摊位、排污、水电、消防、农药残留等硬件设施和规范化管理水乎方面均实现大幅提升。

区商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毛向标

 

序号

工作措施

具体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责任区领导

备注

4

提升便利店

鼓励开展智慧化、便民化便利店建设,大力发展生鲜便利店和社区小超市。鼓励我区现有便利店增加便民服务功能。鼓励具备24小时服务能力、门店较多的连锁便利店现场经营熟食和设置便民药柜。积极推进无人零售店试点工作。

区商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毛向标

 

5

提升“老字号”实体零售

支持我区现有的“中华老字号”“福建老字号”零售企业开展品牌培育、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改造、工艺创新等创新转型工作。扶持品牌企业参与“福州老字号”评选活动,实施“老字号振兴计划”,推进“老字号”一条街建设,推出我区“老字号”产品伴手礼等,促进我区传统品牌、工艺、产品的传承和发展。

区商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毛向标

 

6

提升其他实体零售

鼓励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在大型公共场所、24小时便利店设置自动售药机、自动销售医疗器械机或具有按产品温湿度单独储存空间的自动售货机,销售二类、一类较低风险的家庭自用型医疗器械产品。鼓励打造以图书为核心,集文化展示、教育培训、创意文化用品销售、阅读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零售业态、连锁超市或文化综合体,大力支持实体书店转型升级。推动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区烟花办确定设立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由供销社实施连锁配送。

区市场监管局

区文体局,各乡镇(街道)

 

陈小涵

 

7

打造一批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示范企业

组织专家组每年评选一批“晋安区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示范企业”(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制定),在政策与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全力推动这些创新型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同时,通过会议及论坛各种形式,及时总结推广示范企业在实体零售发展方面的新经验、新办法、新模式、新成果,在全区零售业中普及推广。

区商务局

各乡镇(街道)

毛向标

 

序号

工作措施

具体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责任区领导

备注

8

培育新增长点,提升我区零售业整体层次和水平

加大对瑞典宜家集团等国(境)外零售业巨头的招商力度。积极推动内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便利连锁店等通过战略合作引进外资品牌、资金、技术、管理提升我区零售业整体层次和水平。推进沃尔玛等已在榕投资的大型零售连锁企业扩大经营,在我区增资扩股。鼓励我区各大型零售企业利用资本、品牌和技术优势,向镇街延伸和下沉,培育新的增长点,力争于3年内在我区新增各类实体零售店800家以上。鼓励我区有条件的实体零售企业“走出去”发展,打造我区跨国实体零售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实体零售企业。

区商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毛向标

 

9

对接商业网点规划编制,科学规范商业网点布局

根据我区城乡人口规模和生产生活需求,积极对接《福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11-2020)修编工作和《福州五城区特色商业街区布局规划及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与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今后,我区新建的城市大型商业设施用地出让和城市大型商业网点建设涉及改变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均由商务部门会同发改、建设、国土、城乡规划、环保等部门和商业企业、行业协会、居民代表进行听证论证,确保商业网点科学定位、有序发展。

区商务局

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毛向标

 

14

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制度

根据现有城区载货汽车限行规定,科学安排我区物流车辆通行路线和时段,积极倡导夜运。对确需在限制区域和时段内通行的,区交警大队协调支持按照“总量控制,保障重点”的原则核发通行证,为城市配送车辆通行提供便利。

区交警大队

各有关乡镇(街道),福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郑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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