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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组织申报2020年“双百双千”增产增效行动工业企业奖励政策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双百双千”增产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长委〔2020〕24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0年长乐区“双百双千”增产增效行动工业企业奖励政策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制造业企业予以奖励: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2)2020年度同比2019年度产值增长9%及以上;或者统计部门认定2020年度新增入库(新建投产)工业企业。 
(3)无失信信用记录和涉黑涉恶信息。 
二、奖励标准 
(1)规上工业企业2020年度同比2019年度产值增长9%及以上,产值增量部分每增加1000万元予以1万元奖励,封顶200万元。 
(2)2020年度新增入库(新建投产)工业企业,产值贡献每2000万元予以1万元奖励,封顶100万元。 
(3)此奖励办法与《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促进规下工业企业提升规模配套方案的通知》(长政综〔2019〕101号)重复时,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兑现。 
(4)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20年度企业实际入库税收(按入库期统计)地方留成部分。 
(5)奖励金额1万元以下的企业不予安排。 
三、申报材料 
(1)经企业所在乡镇(街道)盖章确认后的《2020年长乐区“双百双千”增产增效行动工业企业奖励政策申请表》(附件1) 
(2)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的2019年和2020年年度产值证明 
(3)企业信用承诺书(附件2) 
(4)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公安部门涉黑涉恶信息比对使用) 
(5)2020年涉及企业和个人的专项资金审核比对情况表(附件3) 
四、申报流程 
1.企业应于5月17日前向区工信局提交申请,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如有企业更名等特殊情况需由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2.区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进行企业信用记录和涉黑涉恶信息比对,如有涉及的企业不予通过。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区工信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和有关部门审核情况,对所需奖励资金进行测算,并将奖励方案报区政府研究审定后下达奖励资金。 
五、其他事项 
1.请各乡镇街道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给相关企业,认真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2.企业产值以联网直报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为准。申报企业应提供真实数据情况,若发现虚报数据情况则取消其奖励。 
3.该项奖励资金用于企业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加强产业研发、拓展产品销售、稳定员工等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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