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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长乐区“揭榜挂帅”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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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政产学研用协同转让,实现“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重大技术突破和自主可控发展,提升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现就2022年度区级“揭榜挂帅”已通过论证的3项试点项目组织揭榜,具体揭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对象
区科技重大“揭榜挂帅”项目技术需求榜单面向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揭榜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技术需求提出企业(需求方)无关联关系。
2.具有较强研发实力、完备的科研条件和由高层次人才领军的稳定的科研人员队伍等,有良好的承接委托研发任务的业绩,无不诚信记录。
二、揭榜要求
1.揭榜单位需与技术需求企业联合申报项目,并签定合作协议(合同),揭榜单位负责技术攻关,技术需求企业负责科技成果承接转化。
2.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榜单规定的申请资助经费额度,技术需求企业的出资承诺供揭榜方联合申报项目及作为签定合作协议的重要参考。
3.参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若区财政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揭榜方应主动提前与技术需求企业协商清楚,自筹解决差额部分。
4.申报项目研发技术攻关时限按照榜单要求,需求企业技术成果转化结束时间(即项目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年。
三、揭榜申报程序
1、本批试点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至4月25日。
2.项目网上申报流程为:项目申请人注册登录福州市长乐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管理─起草项目申请书─点击“添加”─选择“福州市长乐区揭榜挂帅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合作协议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体现经营收入的企业上年度利润表等)。
3、项目申请人将纸质材料(合作协议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体现经营收入的企业上年度利润表等)提交至福州市长乐区科技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文松路666号2号楼7楼706室)。
四、注意事项
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主管部门需对申请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盖章,确认材料无误。
五、评审推荐
区科技局组织专家和需求方(发榜方),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项目方案可行性进行论证,确定揭榜名单,审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评审、方案分析、现场考察。
六、揭榜公告
确定揭榜名单后,报区政府研究审定,无异议后发布揭榜公告。公示期结束后,邀请揭榜方、需求方(发榜方)签定揭榜协议(合同),同时与区科技局签定任务书。
七、项目管理
(一)区科技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并联合需求方对揭榜项目目标进展、阶段任务、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中期评估。
(二)项目完成后,区科技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项目验收。
八、经费执行
(一)区科技局与揭榜方签订项目任务书,以任务书中经费预算作为预算执行、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验收结题时,揭榜方应办理项目经费决算,除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外,应当同时提交《科技项目经费总决算表》,经揭榜方财务审核后,上报区科技局,作为项目验收结题的必备材料。
(三)省外科研攻关单位揭榜时,应以省内企业或合作科研机构作为牵头单位承担项目,项目财政资金将由省内企业或合作科研机构转拔到省外科研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