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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优秀人才、企业高管子女入学优先政策

发布时间:2020-07-3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受惠内容 晋安区总部企业高管及认定的优秀人才子女入学
受惠条件

优秀人才类:按照《关于福州市开展2018年引进优秀博士工作的通知》(榕委组通〔2018〕6号)规定,经认定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人才计划的优秀博士;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特殊优秀人才。可以优先申请就近安排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第二小学和福州三中分校。

企业高管类:经认定的我区总部企业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在2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在3万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子女入学,及区教育局依据招生有关政策安排就近入学或统筹安排就读区属优质小学、中学。

申报材料

优秀人才子女就学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经认定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人才计划的优秀博士;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特殊优秀人才的相关认定。

企业高管子女就学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个人申请及企业申请(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聘书或任命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由税务局出具的申请人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⑤申请人及子女的户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地户籍提供),申请人与其子女未在同一户口本上时需提交其他证明申请人与其子女关系的材料;

⑥父母双方同一地点的居住证(或本辖区内房产证)。

(备注:企业高管的认定:由区发改局认定,税收为凭据;高层次优秀人才由人社局认定。)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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