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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针对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奖励的申报
发布时间:2020-07-3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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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内容 | 福州市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奖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并将列入《福州市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推荐目录》。 区级配套50% | ||
受惠条件 |
(1)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 (2)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2016年至2018年期间获得国家相关专利知识产权证书(以颁发专利或知识产权证书时间为准); (3)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同行业前列;单项申报产品2018年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具有良好的市场推广前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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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信用承诺书; (2)福州市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奖申报表; (3)申报产品2018年度销售列表; (4)产品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应提供标准名称及其编号;执行企业标准的,应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检测报告:由通过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的检验合格报告; (6)该产品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相关佐证材料(查新报告或鉴定意见等)的复印件; (7)2018年度企业会计报表; (8)产品照片; (9)专利证书、奖励证书等能说明该产品创新及知识产权状况的相关佐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