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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2021年第一批国高申报材料递交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递交时间:5月24日-5月28日
二、递交地点: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 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50-55号综合审批窗口)   
三、携带材料
1.纸质申报材料3份(1正,2副)。
2.光盘6份(正本扫描)。申报表必须有法人签字盖章的上传,(一张光盘装一个信封,光盘和信封都标注“企业名称2021-1-FZ”,信封封口请勿封住)。
3.电子文档资料(共8项)存入U盘。
(1)《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信息登记表》
(2)《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表》
(3)另建一个“XXX公司相关文件电子档”文件夹,以下文件放入该文件夹:
①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②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③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④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Word或Excel版电子件
⑤2020年度科技人员工资、个税、社保情况汇总表的盖章扫描件和Excel版电子件。
(电子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同申报材料不完整)。
4.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以及近期完税证明(或税务银行缴款凭证,证明税收在仓山即可)。 
注意事项:
重点:1.今年申报的高企需到企业所管辖的镇(街)、园区去备案登记(企业电话进行报备相关信息即可,各镇(街)、园区联系方式如下表)。
2.纸质材料双面打印,胶装,书脊打印企业名称,专审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专审需一份原件,每份专审都需有中介机构承诺书-需法人签字及公章,不能盖法人私章,并在两份材料封面和书脊标注“正本2021-1-FZ”、“副本2021-1-F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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