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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植根榕城”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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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闽人社文〔2021〕7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榕人社综〔2017〕56号)要求,今年我市将继续评选出100个“植根榕城”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并分别给予3-10万元的资金扶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是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港澳台青年、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2.已在福州工商注册开业三年内的创业项目(工商注册时间为2018年5月-2021年4月);
3.申报人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企业股东;
4.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5.曾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的创业项目可直接进入资助范围,根据最终得分排名顺序给予相应资助;
申报人或创业项目已获得省、市人社部门创业项目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二、申报材料
1.《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请报告》(附件2);
2.企业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港澳青年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青年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4.申报人员身份认定材料,其中: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港澳台青年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通行证复印件,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提供县(市)区就业中心出具的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证明复印件,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住所/经营场所在乡镇及以下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提供2张以上反映近期项目发展情况的照片,内容包括:创业项目远景照片、整体近景照片,反映申报人创业、帮扶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图片。图片要求清晰(分辨率大于1080*960),并附简要说明。
以上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交《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申请报告》和项目情况照片电子版材料。
三、工作流程
(一)组织宣传(5月15日-5月31日)
(二)网上申报(6月1日-6月30日)
(三)实地核验(7月1日-7月31日)
(四)资格复审(8月1日-8月31日
(五)项目评审(9月1日-10月31日)
(六)结果公布和资金拨付(12月31日前)
其中一等奖资助10万元,二等奖资助8万元,三等奖资助5万元,优胜奖资助3万元。
四、申报时间
于2021年11月15日前上报。
五、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所述的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16年至2021年;香港、澳门、台湾青年是指1976年至2003年出生人员;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由各县(市)区劳动就业中心认定申报人在项目注册开业前为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并出具相关证明;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指工商营业执照上住所/经营场所在乡镇及以下的创业人员。
(二)申报人进行网上项目申报时,应如实填报项目信息,各县(市)区、高新区人社局网上项目审核、实地项目考察时根据项目实际经营地址进行。
(三)本次获2021年“植根榕城”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申请人在2021年至2023年三年内(以录取通知书时间为准)参加MBA、EMBA高层次进修学习,及时将录取通知书报备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在毕业时,凭《毕业证书》可申领每人最高l万元的高层次进修补助,所需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