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开展2021年度 县级个人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现根据《闽侯县关于进一步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侯委办〔2020〕28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办法》(侯政文〔2017〕90号)要求,按照市科技局的部署,经研究决定,闽侯县发展和改革(科技)局组织开展2021年闽侯县个人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认方式
坚持跨界别、跨区域选拔科技人才,广开科技特派员选认渠道,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由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拓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引领和带动乡村振兴。各乡镇要紧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属地实际情况,负责遴选推荐已为当地农户提供技术公益服务的科技人员,有关部门负责遴选推荐在本县范围内已经开展实质性科技服务的科技人员,作为选认推荐对象,报县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认定为县级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实行一年一认定,可连选连任。
二、选认对象
(一)个人科技特派员原则上需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对实际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选认标准,不拘一格选认科技特派员。
(二)符合《闽侯县关于进一步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侯委办〔2020〕28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办法》(侯政文〔2017〕90号)的要求,不受行业、地域、身份等限制,已在当地为农户提供技术公益服务,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和星创天地,或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个人均可。
三、扶持政策
(一)经认定为闽侯县科技特派员的个人科技人员,可申请工作经费补助。包干经费按科技特派员服务区域发放, 廷坪乡、大湖乡、洋里乡、小箬乡四个乡县级科技特派员以一次性补助方式发放,包干用于交通、通讯和生活补助7000元,其他乡镇(街道)包干5000元。
(二)对推荐认定为市级科技特派员的,县里参照市里做法给予每人每年适当的包干经费。
四、其他事项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应统筹考虑,合理安排,继续保持县级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和台籍科技特派员的选认工作。
(二)为方便工作,有申请市级科技特派员选认的,可以不再另签《闽侯县选派科技人员三方协议书》,视同时选认县级,注明服务所覆盖行政村(可以覆盖多个行政村)。
(三)符合条件人员于7月30日前将《福州市选认科技人员服务协议书》或《闽侯县选派科技人员三方协议书》及申请人员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两份,邮寄或送达县发改局科技科。
申请人员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证书扫描件和闽侯县科技特派员选认汇总表传至邮箱。
(四)科技特派员的受援单位不能派出科技特派员;每个企业受援科技特派员不超过2人。
2021年各乡镇(街道)科技特派员主要任务目标一览表
乡镇(街道) |
科技特派员 |
选认省级科技特派员(人) |
选认市级科技特派员(人) |
选认县级科技特派员(人) |
行政村数(个) |
青口镇 |
行政村全覆盖 |
5 |
5 |
18 |
38 |
尚干镇 |
行政村全覆盖 |
3 |
3 |
5 |
11 |
祥谦镇 |
行政村全覆盖 |
3 |
3 |
8 |
18 |
南通镇 |
行政村全覆盖 |
4 |
4 |
7 |
15 |
上街镇 |
行政村全覆盖 |
3 |
3 |
6 |
14 |
竹岐乡 |
行政村全覆盖 |
5 |
5 |
10 |
22 |
鸿尾乡 |
行政村全覆盖 |
4 |
4 |
9 |
20 |
荆溪镇 |
行政村全覆盖 |
4 |
4 |
6 |
13 |
甘蔗街道 |
行政村全覆盖 |
4 |
4 |
6 |
14 |
白沙镇 |
行政村全覆盖 |
5 |
5 |
9 |
21 |
洋里乡 |
行政村全覆盖 |
5 |
5 |
10 |
24 |
大湖乡 |
行政村全覆盖 |
5 |
5 |
13 |
27 |
廷坪乡 |
行政村全覆盖 |
5 |
5 |
11 |
25 |
小箬乡 |
行政村全覆盖 |
3 |
3 |
3 |
8 |
总计 |
58 |
58 |
121 |
2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