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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开展首批产业人才引育贡献奖评选

发布时间:2024-07-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海沧区全面建设国际一流人才湾区的行动方案(2023-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第9条款有关规定,我区将于近期开展海沧区首批产业人才引育贡献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补贴标准
对在海沧区产业人才引育工作中做出特别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产业人才引育贡献奖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一次性奖励10 万元,个人一次性奖励2 万元。
二、申报条件
1.评选以企业上年度人才引育成效为评价标准。
2.每家申报企业可同时申报产业人才引育贡献奖励个人1名。申报个人应在申报企业从事人才工作满3年且仍在职在岗。
三、申报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9日,海沧区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区人社局,逾期视为放弃本批次申报。
四、申报流程
1.申报:根据区人社局在区政府官网发布的评选公告,海沧企业同时提交产业人才引育贡献奖励企业及个人申报材料。
2.受理:由区人社局受理申报。
3.评选:对参选企业及个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不超过10个获评产业人才引育贡献奖的企业及10名个人。
4.公示:区人社局对入选名单进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发现存在不符合条件的,中止其参加评选。
5.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发放奖励。
五、申报材料
1.《海沧区产业人才引育贡献奖励企业申报表》(附件1)《海沧区产业人才引育贡献奖励个人申报表》(附件2)
2.企业《申报表》考核内容第1-4项提供花名册,第5项提供佐证材料。
3.申报企业近一季度内显示缴税国库的凭证。
六、有关说明
1.申报对象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本指南中海沧区企业是指税收归属地为海沧区的企业。
3.个人或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产业人才引育贡献奖的,一经发现即撤销资格,由企业负责退回奖励,并依照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个人和用人单位有关信息纳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4.本评选公告由区委人才办和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海沧区产业人才引育贡献奖励企业申报表》   

2.《海沧区产业人才引育贡献奖励个人申报表》
3.《海沧区“人才引育贡献”评价体系(2024版)》


海沧区人才引育贡献评价体系(2024版)

序号

评价项目

分数

完成情况

得分

总分

1

新增国家级人才(参照市高A类以上人才标准)

1

根据上年度(下同)新增数量计1分:第一名1分,第二名至三名0.8分,第四名至第六名0.6分,第七名至第十名0.4分,其他0.2分。

 

10
+
2

2

新增市级以上重大人才计
划项目

3

新增数量、新增数量同比增长率排名评分。
新增数量计2分:第一名2分,第二名至三名1.6分,第四名至第六名1.2分,第七名至第十名0.8分,第十至十五名0.4分,第十五至二十名0.2分。
增长率计1分:第一名1分,第二名至三名0.8分,第四名至第六名0.6分,第七名至第十名0.4分,第十至十五名0.2分,第十五至二十名0.1分。

注:省高层次人才B类以上、雏鹰计划人才
、市高层次人才B类以上、 台湾特聘专家人才加权系数为1.5、其他人才系数为1.0。

 

3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人数(以申领补贴人数为准)

4

根据申领数量、同比增长率排名评分。
认定数量计3分:第一名3分,第二名至三名2.4分,第四名至第六名1.8分,第七名至第十名1.2分,第十至十五名0.6分,第十五至二十名0.3分。
增长率计1分:第一名1分,第二名至三名0.8分,第四名至第六名0.6分,第七名至第十名0.4分,第十至十五名0.2分,第十五至二十名0.1分。
注: 本科系数为1.0、硕士系数为1.2、博士系数为1.5

 

4

新增留学人才 、外国人才
工作许可证办理 、城市引
才联盟“ 国际化引才招聘
专窗”录用人数。

2

根据排名数打分,第一名2分,第二名至第
三名1.6分,第四名至第六名1.2分,第七名
至第十名0.8分,第十至十五名0.4分,第十五至二十名0.2分。
注: 高层次留学人才系数为1.5、其他人才系数为1.0。

 

5

加分项

2

1、获得市级人才引育奖励的,企业奖项0.5分、个人奖项0.2分。
2、提交人才资政报告(获得区级推荐每篇0.1
分,入选市级汇编每篇0.2分)此项封顶0.5分;
3、牵头举办特色人才活动(如行业人才活动、
留学人才学术交流、研讨、项目对接等)此项封顶0.5分;
4、新搭建人才引育平台(人才驿站、技能
大师工作室、博士后工作站等)每个0.5分;
5、其他重要人才引育工作最高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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