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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开展技能人才培养企业奖励兑现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海沧区全面建设国际一流人才湾区的行动方案(2023-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第10条款有关规定,海沧区技能人才培养企业奖励兑现将接受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9日受理2023年度奖励申报,逾期视为放弃该年度申报。
二、受理地址
海沧区技能人才培养企业奖励申报实行线下受理。
三、申报材料
技能人才培养企业奖励兑现申报由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单位须认真阅读《行动方案》《海沧区申报技能人才培养企业奖励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对材料严格把关,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申报。
四、注意事项
申报奖励的具体条件及要求,以《海沧区申报技能人才培养企业奖励办事指南》为标准。

附件:

1.《海沧区申报技能人才培养企业奖励办事指南》

2.《海沧区技能人才培养企业奖励申报表》


海沧区申报技能人才培养企业奖励办事指南
一、适用对象及补贴标准
 自2023 年起,对在各级职业技能比赛中获奖的技能人才,根据比赛成绩或称号级别给予人才所在企业最高50万元人才培养奖励。
奖励标准:给予企业育才奖励,企业技能人才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比赛前三名(含金银铜奖牌,下同)各奖励企业(下同)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国家级比赛前三名各奖励20万元、10元、5万元;省部级比赛前三名各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市级比赛前三名各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比赛中获得国家级称号的奖励20万元、省部级10万元、市级5万元。
二、申报条件
1.获奖技能人才应在申报企业工作满3年。
2.比赛须为各级人社部门主办(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主办、承办)。
三、申报时限
 政策有效期内,由单位提出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申报流程
1.申报:根据区人社局在区政府官网发布的受理公告,技能人才所在企业提交申报材料。
2.受理:由区人社局受理企业的申报。
3.审核:由区人社局审核奖补申报。
4.公示:区人社局对符合条件企业进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发现存在不符合条件的,中止本次申报。
5.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发放培养奖励。
五、申报材料
1.《技能人才培养企业奖励申报表》
2.比赛或者技能人才称号证书或文件。
3.申报单位近一季度内显示缴税国库的凭证。
六、有关说明
1.本指南中海沧区企业是指税收归属地为海沧区的企业。
2.申报对象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技能人才培养企业奖励的,一经发现即撤销资格,由企业负责退回奖励,并依照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个人和用人单位有关信息纳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4.本办事指南由区委人才办和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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