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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开展首批产业人才引育贡献奖评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海沧区全面建设国际一流人才湾区的行动方案(2023-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第9条款有关规定,我区将于近期开展海沧区首批产业人才引育贡献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补贴标准
对在海沧区产业人才引育工作中做出特别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产业人才引育贡献奖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一次性奖励10 万元,个人一次性奖励2 万元。
二、申报条件
1.评选以企业上年度人才引育成效为评价标准。
2.每家申报企业可同时申报产业人才引育贡献奖励个人1名。申报个人应在申报企业从事人才工作满3年且仍在职在岗。
三、申报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9日,海沧区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区人社局,逾期视为放弃本批次申报。
四、申报流程
1.申报:根据区人社局在区政府官网发布的评选公告,海沧企业同时提交产业人才引育贡献奖励企业及个人申报材料。
2.受理:由区人社局受理申报。
3.评选:对参选企业及个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不超过10个获评产业人才引育贡献奖的企业及10名个人。
4.公示:区人社局对入选名单进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发现存在不符合条件的,中止其参加评选。
5.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发放奖励。
五、申报材料
1.《海沧区产业人才引育贡献奖励企业申报表》(附件1)《海沧区产业人才引育贡献奖励个人申报表》(附件2)
2.企业《申报表》考核内容第1-4项提供花名册,第5项提供佐证材料。
3.申报企业近一季度内显示缴税国库的凭证。
六、有关说明
1.申报对象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本指南中海沧区企业是指税收归属地为海沧区的企业。
3.个人或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产业人才引育贡献奖的,一经发现即撤销资格,由企业负责退回奖励,并依照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个人和用人单位有关信息纳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4.本评选公告由区委人才办和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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