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及2024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发改委,财政局,市场 监管局,数据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 构建智能工厂、解决方案、标准体系“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根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 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数据局综 合司《关于开展 2024 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 厅联通装函〔2024〕399 号,以下简称 “联合通知”)要求,现就 我省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及 2024 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工 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构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
各市州经信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联合通知( 附件)要求,参 照《湖北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实施细则》,对照各层级智能工厂要 素条件开展智能工厂建设评估工作,构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
二、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
各市州经信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组织本市州符合条件的非中 央企业开展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 中央企业另有申报渠道)。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为在湖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石油 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 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 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水平处于国内 领先,近年来被评为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并达到卓越 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 申报主体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 强市场竞争力。
4.申报主体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无亡人或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5. 申报主体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 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安全可控, 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6. 申报主体应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 机制,拥有一批智能制造专业人才。
7. 申报主体登录 “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 ” (https://www.c3mep.cn)开展自评估工作,且智能制造能力成熟 度评估水平达到 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 三级及以上。
8. 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 交流等工作。
(二)企业申报
1. 申报主体通过工信部公共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 “公共服 务平台”https://www.miit-imps.com)线上申报,并参考《智 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2024 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4〕361 号)《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 项 目 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编制申报书, 申报材料要素完整, 格式规范,表述清晰,名称准确具体,纸质版申报材料应与网上 填报内容一致。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鼓励企业参考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 生 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智能工厂建设,卓越级智能工厂原则上 应覆盖全部五个环节。
3. 申报主体登录注册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端填报相关信息内 容,完成申报书,确认后提交。请申报主体 11 月 22 日前在平台 上完成申报,逾期无法受理。
(三)审核推荐
1.各市州经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纸质材料初审后,按照推荐优先顺序填报汇总表( 附件),11 月 25 日前联合行文(纸 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省经信厅装备工业处。企业申报书封 面 “推荐单位(盖章)”为: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市州及县 区不署名盖章。
2.各市州经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申报主体的指导。推 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基础条件优、 成长性好、示范性强的企业,并充分考虑行业覆盖面。
3.省经信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评审核查,分 行业按得分顺序推荐 20 家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到工信部装备一司。
4.揭榜工信部 2021-2023 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且通过验 收的单位,可以直接登录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不 占湖北省今年申报指标)。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 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 厅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开展 2024 年度智能工厂梯 度培育行动的通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开展 2024 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99 号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 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 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有 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 案》,按照《“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任务部署,构建智能 工厂、解决方案、标准体系“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打造智能制 造“升级版”,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 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决定联合开展 2024 年 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构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
按照 《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智能工厂梯度培 育要素条件》( 附件 1、2),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 四个层级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其中:
( 一)鼓励制造业企业参考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结果制 定智能工厂建设提升计划,对照基础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开展自建自评。
(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本地区、 有关中央企业制定本集团智能工厂培育计划和支持措施,组织开 展先进级智能工厂评审认定工作,并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卓越级 智能工厂。
(三 )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 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共同组织开展卓越级智能 工厂培育工作。
( 四)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卓越级智能工厂积极申报领航 级智能工厂, 由所在地区或所属中央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 门推荐,在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建设工作。
二、2024 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 机构申报),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 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水平处于国内 领先,原则上应已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 要素条件要求。
3. 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 交流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1.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2024 年版)》 (工信厅通装函〔2024〕361 号)、《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 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 3)编制申报书, 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 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资、 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的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中央 企业组织本集团的项目推荐工作。各省(区、市 )推荐项目数量 不超过 20 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企业 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 5 个。
3.推荐单位应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按推 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 附件 4),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 版申报书(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推荐汇总表各 1 份,报送工业 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有关中央企业同步报送国务院国 资委(科技创新局)。
4.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 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数据局组织卓越级智能工厂评审认 定和宣传推广。
5.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 数据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应加强对智能工厂的分级指导和监 督,鼓励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6.项 目 申报、评审、管理、评估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miit—imps.com)开展。
附件:
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
2.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3.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4.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
智能工厂通过部署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推动生产 设备和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开展业务模式和企业形态创新,实现产 品全生命周期、生产制造全过程和供应链全环节的综合优化和效 率、效益全面提升。智能工厂作为实现智能制造的主要载体,是制 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的主战场,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 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制造业 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按照《“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任务 部署,现决定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背景
“十四五” 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 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 培育了一批高水平、标志性智能工厂,带动各地万余家制造业企 业开展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具 备了进行大规模技术推广的基础条件。 当前, 以新一代人工智能 为代表的数智技术迅猛发展、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加速融合、全 球产业竞争日趋激烈、新型工业化进程持续深入,智能制造亟须 向更大范围拓展、更深程度渗透、更高层次演进。 因此,有必要 建立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分层分级系统性、规模化推进智能 工厂建设,带动形成安全可控、系统完整的智能制造高水平供给体系,构建更加完善的智能制造标准及评价体系,夯实我国制造 业数字化网络化基础,引领智能化变革。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 务院决策部署, 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为主 线, 以提质降本增效和价值创造重塑为目标, 以场景化推进为抓 手,通过部门联动、央地协同,支持制造业企业结合发展实际和 转型需求,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四个层级开展智 能工厂梯度培育,加速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加快产 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推动制造业产业模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 转变,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二)行动目标
力争通过五到十年持续培育,推动基础级智能工厂大面积普 及,规模化建设一批区域行业领先的先进级智能工厂,择优打造 一批国内领先的卓越级智能工厂,探索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 的领航级智能工厂, 带动一批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系统解 决方案和标准应用突破,加速以新一代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 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培育形成一批未来制造模 式,推动研发范式、生产方式、服务体系和组织架构变革创新。
三、构建梯度培育体系
( 一)普及推广基础级智能工厂。鼓励制造业企业参考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结果制定智能工厂建设提升计划,部署必要 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加快生产过程改造升级,对 照基础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自建自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 门、有关中央企业应结合实际构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指导 基础级智能工厂建设,做好监督管理。鼓励基础级智能工厂总结 凝练典型场景,并推动普及推广。
(二)规模建设先进级智能工厂。鼓励基础级智能工厂推动 生产、管理等重点环节集成互通和协同管控, 向先进级智能工厂 升级。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本地区、有 关中央企业做好本集团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和认定工作,建设具 有区域、行业领先水平的智能工厂。先进级智能工厂应强化成果 经验总结,形成具有区域、行业特色的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发 展路径。
(三 )择优打造卓越级智能工厂。鼓励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进 制造各环节集成贯通和综合优化, 向卓越级智能工厂跃升。工业 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 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 以下简称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卓越级智 能工厂培育和认定工作,打造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智能工厂。卓 越级智能工厂应积极培育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和标准并复制 推广,推动能力共享和协同升级。
(四 )探索培育领航级智能工厂。鼓励卓越级智能工厂推动 新一代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的深度应用,探索未来制造模式, 向领航级智能工厂迈进。 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在相关部门指导 下,加强对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的技术咨询和指导,助力培育具 有全球领先水平的智能工厂。领航级智能工厂应积极对外输出新 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模式,引领研发范式、生产方式、服 务体系和组织架构变革。
四、强化组织实施
( 一)制定梯度培育指引。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并适时更 新《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明确各级智能工厂建设重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完善《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引导 智能工厂场景化解耦、模块化建设。鼓励重点地区、研究院所、 行业组织等研究编制细分行业智能工厂建设指南和场景指引。
(二)构建推进工作体系。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智能工厂梯度 培育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 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负责本区域、有关中央企业负责本集团智 能工厂梯度培育和管理工作,应研究制定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细化 方案,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鼓励相关行业组织 充分调动企业建设智能工厂的积极性。
(三 )强化供给能力支持。 聚焦智能工厂建设需求,鼓励企 业加快关键装备、先进工艺、工业软件和系统等研制和应用验证, 加强网络、算力、数据、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工业和信息 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 工作,推动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成组连线、 串珠成链集成创新。
(四 )完善标准体系。健全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加快智 能工厂相关国家、行业、 团体、企业标准制修订,推动重点环节 核心场景全覆盖, 以标准指导智能工厂建设。持续推进标准应用 试点,深化标准应用推广。支持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智能工厂“标 准群”,建设一批智能“母工厂”,固化并标准化推广智能工厂建 设经验。
(五)做好成效评价管理。完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智 能工厂绩效评价等指标体系,推动智能工厂科学评价。各地工业和 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应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集团智 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以评估结果指导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研究 制定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
(六 )强化经验总结推广。加大智能工厂建设经验总结推广 力度,鼓励编制相关案例集、研究报告等,组织开展智能工厂现 场会、进园区和专家行等活动,强化典型案例交流、先进技术与 成果经验推广。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要及 时总结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成效和经验,并及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 部、国务院国资委。
五、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围绕智能工厂建设需求,共 同推动技术攻关、装备创新、推广应用、标准研制、人才培养等。 央地协作共同建立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体系,形成系统推进工
作格局。充分发挥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及相关高校、科研机 构、专业智库作用,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提供智力支撑。
(二)加强政策引导。将符合条件的智能工厂项目纳入大规 模设备更新、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重大科技创新等政策支持 范围。鼓励各地出台智能工厂梯度培育配套政策,分层分级支持 智能工厂建设。相关地方在推进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新型工业 化示范区等工作中,应与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加强衔接,形成 更多政策合力。
(三 )加强公共服务。完善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鼓励各地建设一批区域和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为智能工厂建设提供 评估诊断、标杆案例、供需对接等公益性服务。支持标准试验验证 平台和服务机构提升检验检测、咨询规划、安全评估等专业服务能 力,培养一批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才。鼓励智能工厂对外开放共享 供应链能力、数据资源、技术标准等,带动“链式”转型。
(四)深化国际合作。加强与相关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交 流,开展智能工厂技术、标准、人才等合作。充分发挥国际智能 制造联盟、金砖国家智能制造和机器人工作组、IEC 智能制造系 统委员会中国专家委员会等作用,推动智能工厂标准和解决方案
“走出去”。支持跨国企业在华建设高水平智能工厂、研发中心 等,共同建设富有韧性的全球生产网络。
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
为指导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梯度建设, 特制定本要素条件。
一、基础要求
1.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 场竞争力。
2.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 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3.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 系统解决方案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4.企业应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制, 拥有一批智能制造专业人才。
5.基础级和先进级工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 GB/T39116-2020 《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 二级及以上,卓 越级智能工厂应达到三级及以上,领航级智能工厂应达到四级 及以上。
二、基础级智能工厂
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基础能力建设,围绕智能制造典型场景部 署必要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实现核心数据实时采 集、关键生产工序自动化、 生产与经营管理信息化,开展点状智能化探索。
(一)建设内容
鼓励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2024 年版)》, 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 展智能工厂建设,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环节。
1.工厂建设[1]:开展产线级、车间级数字化规划与建设; 部署安全可控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系统和数字基础设施。
2.研发设计[2]:开展产品、工艺数字化研发设计。
3.生产作业[3]:开展关键装备和工艺数字化升级,实现关 键装备、工序和系统的实时监控,以及关键生产工序自动化作业。
4. 生产管理[4]:应用信息系统,对作业计划、产品质量、 设备资产、生产物料等进行管理,实现关键生产过程精益化。
5.运营管理[5]:应用信息系统,对采购、销售、库存、财 务和人力资源等进行管理,实现经营数据精准核算和绩效指标量 化评估。
(二)建设成效
1. 参考《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 附 1) 、 T/CAMS182-2024《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评估智能工厂 建设成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高于省( 区、市)同行业平均 水平。
三、先进级智能工厂提升数字化网络化集成能力,面向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广泛部署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实现生产经营数据互通共享、 关键生产过程精准控制、生产与经营协同管控,在重点场景开展 智能化应用。
(一)建设内容
鼓励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2024 年版)》, 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 展智能工厂建设,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 生产管理、运营管理三 个环节。
1.工厂建设:开展车间级、工厂级数字化规划与建设;对 工艺路线、产线布局和物流路径等进行仿真;广泛部署安全可控 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
2.研发设计:开展产品、工艺的数字化研发设计和仿真迭 代,应用智能化设计工具,实现产品设计、工艺设计数据统一管 理和协同。
3. 生产作业: 开展关键装备和工序数智技术应用,实现关 键装备异常预警、关键工序数据在线分析、关键生产过程精准控 制、产品关键质量特性数字化检测。
4. 生产管理:通过对生产过程、仓储物流、设备运行、产 品质量等进行数字化集成管控,应用智能化分析工具,实现高效 辅助计划排产和生产业务协同管控,并开展安全能源环保数字化 管理。
5.运营管理:通过经营管理与生产作业等业务的数据集成贯通,应用智能化管理工具,实现成本有效管控、订单及时交付、 绩效指标动态评估等,开展供应链数字化管理。
(二)建设成效
1. 参考《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 附 1) 、 T/CAMS182-2024《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评估智能工厂建 设成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处于省(区、市)同行业领先水平。
2.在省( 区、市)同行业起到引领带动作用。
四、卓越级智能工厂
强化数字化网络化持续优化能力,面向智能制造典型场景体 系化部署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实现设计生产经营数 据集成贯通、制造装备智能管控、生产过程在线优化,开展产品 全生命周期和供应链全环节的综合优化,推动多场景系统级智能 化应用。
(一)建设内容
鼓励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2024 年版)》, 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 展智能工厂建设,原则上应覆盖全部五个环节。
1.工厂建设:开展工厂级数字化规划与建设, 以及数据治 理工作;对工厂进行系统建模和优化,实现工厂数字化交付,推 动虚拟工厂建设;体系化部署安全可控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 件和系统。
2.研发设计:开展产品、工艺协同研发设计、集成建模和仿真,实现基于模型和数据的系统优化。
3. 生产作业: 开展多场景数智技术应用,实现装备运行状 态智能分析和故障诊断、生产过程智能管控和在线优化、过程质 量在线检测与控制。
4. 生产管理:通过生产全过程数据综合分析,实现生产计 划与排程自动生成、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质量精准追溯和持续 改进、物流仓储策略优化、安全应急联动、能源环保综合管控等, 推动主要生产要素的智能协同优化。
5.运营管理:通过多维数据智能分析,实现用户需求精准 识别和敏捷响应、全厂资源协同优化、产品增值服务、设计生产 服务闭环优化、智能化决策支持等,推进供应链上下游 “链式” 协同。
(二)建设成效
1. 参考《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 附 1) 、 T/CAMS182-2024《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评估智能工厂 建设成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2.在国内同行业起到引领带动作用,带动供应链上下游协 同开展数智化升级。
3.培育形成具有行业推广价值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探索 构建企业智能制造 “标准群”。
4.建立较为完善的智能制造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 批智能工厂建设和运营人才。
五、领航级智能工厂
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与制造全过程的深度融合, 实现装备、工艺、软件和系统的研发与应用突破,推动研发范式、 生产方式、服务体系和组织架构等创新,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带 动产业模式和企业形态变革。
(一)建设内容
鼓励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2024 年版)》, 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 展智能工厂建设,须覆盖全部五个环节。
1.工厂建设:构建工厂数字孪生系统,实现对物理制造过 程的精准映射和反馈控制;建立较为完备的数据治理体系,推动 形成企业数据资产;开展安全可控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 系统等研发和应用突破。
2.研发设计:探索数据与知识驱动的研发设计创新,开展 虚拟验证和中试。
3.生产作业:开展人工智能在工艺、装备等方面创新应用, 实现生产过程动态优化、智能决策控制、产线动态调整。
4. 生产管理:探索多目标、 多扰动、 多约束情况下的生产 计划优化和智能排产调度,推动制造资源的全面优化利用。建立 能源、碳资产、安全、环保综合管理创新机制,推动可持续制造。
5.经营管理:推进工厂横向、纵向、端到端集成,构建智 慧供应链,推动生产方式、服务体系和组织架构等变革,探索未来制造模式。
(二)建设成效
1. 参考《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 附 1) 、 T/CAMS182-2024《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评估智能工厂 建设成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全球领先。
2.打造全球领先的应用标杆,通过 “母工厂”等方式推动 工厂建设经验复制推广,引领产业链上下游形成智能制造协同创 新生态。
3.培育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实现对外输出,形成较为完善 的企业智能制造 “标准群”,推动形成行业、 国家标准。
4.培养 智能制造领军人才,对外提供智能工厂建设和运营指导或服务。
附 1: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 注:
[1]工厂建设涵盖《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2024 年版)》 中的工厂建设、信息基础设施两个环节。[2]研发设计涵盖《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2024 年版)》 中的产品设计、工艺设计两个环节。
[3]生产作业涵盖《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2024 年版)》 中的生产作业、质量管控、设备管理三个环节。
[4]生产管理涵盖《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2024 年版)》 中的计划调度、仓储物流、安全管控、能碳管理、环保管理五个环节。
[5]运营管理涵盖《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2024 年版)》 中的营销与售后、供应链管理两个环节。
鼓励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2024 年版)》 中的多环节模式创新相关内容开展探索实践,积极探索未来制造 模式。
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
序号 |
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 |
( 一) |
能力提升类指标 |
1 |
关键设备数控化率(%) |
2 |
先进过程控制投用率(%) |
3 |
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场景比例(%) |
4 |
工厂应用智能决策模型数量(个) |
( 二) |
价值效益类指标 |
5 |
研制周期缩短(%) |
6 |
销售增长率(%) |
( 三) |
生产运营效率优化类指标 |
7 |
生产效率提升(%) |
8 |
资源综合利用率提升(%) |
9 |
产品不良率下降(%) |
10 |
设备综合利用率提升(%) |
11 |
库存周转率提升(%) |
12 |
供应商准时交付率提升(%) |
13 |
订单准时交付率提升(%) |
14 |
运营成本下降(%) |
15 |
全员劳动生产率提升(%) |
( 四) |
生产运营成本降低类指标 |
16 |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降低(%) |
17 |
单位产品二氧化碳(CO )排放量降低(%) |
18 |
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率(%) |
19 |
水资源重复利用率(%) |
( 五) |
推广应用类指标 |
20 |
先进制造模式/解决方案向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复制推广的企业数量 (家 ) |
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
所需材料 |
具体内容 |
1 |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
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性质、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
2 |
智能工厂基本情况 |
包括智能工厂建设起止时间、总投资、集成商、项目 简介、建设成效、真实性承诺等信息。 |
3 |
智能工厂场景建设情况 |
包括项目总体情况、具体场景建设情况、系统集成情 况等信息。 |
4 |
智能工厂建设成效 |
包括项目的先进性与特色、实施成效、后续实施计划 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