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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组织申报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发布时间:2020-09-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报条件
      (一)注册地在湖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二)具有完善的创新机制、健全的创新体系、充足的创新投入、显著的创新效益。积极实施技术改造,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节能环保成效显著。能够以创新引领企业在行业竞争中的领先优势。
      (三)已建有地市级(含)以上企业研发机构。方式上自建或共建均可,类型上包括《湖北省推进规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行动方案》涵盖的各类研发机构。
      (四)拥有1项(含)以上发明专利。
      (五)重视创新战略,努力营造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具有行业知名的创新产品自主品牌。
      (六)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研发人员5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近3年企业无亏损。
      (七)对照《湖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指标》(附件3)自评80分(含)以上。
      (八)近3年企业未有违法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或环境污染事故。
      二、申报材料
      《湖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请书》、《湖北省技术创新示范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湖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指标》。
      三、申报时间
      请于10月15日前报送。省经信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每个申报企业、每项指标,逐个、逐项评审评分,按照专家评分排序和推荐意见,遴选认定40家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并在省经信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企业,经省经信厅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予以公布、授牌。
      四、支持政策

      省经信厅在安排各类项目资金时,对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予以优先支持;并从中择优向工信部推荐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湖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基本条件

单位

基础分值

(满足基本条件的,可计基础分值)

加计分值(超出基本条件部分,采用阶梯递进办法加计分值)

满分(基础分值+加计分值)

创新

投入

1.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

3

%

10

每超0.2,加计0.5

15

2.企业研发经费支出比例比上一年度增长

0

%

2

每超20,加计0.5

3

人才

激励

3.研发人员年人均收入与企业年人均收入之比

1.2

 

2

每超0.2,加计0.5

3

4.研发人员培训费占技术中心人员总收入的比重

2

%

2

每超0.2,加计0.5

3

创新

合作

5.来企业从事技术开发工作的外部专家数

30

人月

2

每超5,加计0.5

3

6.对外合作项目占全部开发项目数的比重

10

%

2

每超1,加计0.5

3

创新队伍建设

7.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占职工人数的比重

2

%

4

每超0.2,加计1

7

8.企业研发机构拥有的高级专家及博士人数

8

3

每超1,加计1

5

创新条件建设

9.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2000

万元

3

每超500,加计1

5

10.通过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数

1

2

每超1,加计1

3

技术积累储备

11.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项目数占全部项目数的比重

10

%

2

每超1,加计1

4

12.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3

2

每超1,加计0.5

4

13.企业拥有的中国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数

1

1

每超1,加计1

2

技术创新产出

14.当年完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

20

2

每超1,加计0.5

4

15.当年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其中当年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10

1

2

2

每超1,加计0.5

每超1,加计0.5

4

3

16.主持和参与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

1

2

每超1,加计1

4

技术创新效益

17.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

20

%

7

每超1,加计1

11

18.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

15

%

7

每超1,加计1

11

19.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

0

万元

2

每超100,加计1

3

 

 

 

 

合计

61

39

100

其它

 

20.获国家、省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

 

0

1个国家级,加计1分;1个省级,加计0.5分(同项目不重计)

3

21.年末现金净流量与可供分配利润的差额

0

万元

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