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动态
2021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专利类)
发布时间:2020-09-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引导省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专利有效转化,提升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内容
(一)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示范内容
1.完善知识产权运用制度。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完善专利权利益分配制度,探索专利处置权、定价权、分配权等机制。
2.建立健全与产业合作研发机制。以专利为纽带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提高创新效率、提升创新质量,实现知识产权运用的良性循环。
3.推动知识产权运用。鼓励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制定并实施与自身发展相匹配的知识产权战略,围绕产业优势学科培育、盘点、挖掘高价值专利并在省内转化,将优质科教资源转化为创新效益。
4.培养专门知识产权人才。针对管理层、科研人员、教师、学生,开展形式多样、侧重点不同的知识产权培训,提升全员知识产权意识。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知识产权学院、成立知识产权研究机构或者开设知识产权课程。
(二)企业示范内容
1.完善知识产权运用制度。通过专利许可、转让、质押融资、保险等方式,盘活用好专利资产,畅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实现知识产权从单一效益向综合运用效益转变。
2.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围绕主导产品、主要领域,建立关键专利数据库,构建核心技术专利池,健全贯穿立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运作等经营全流程的知识产权运用机制。鼓励搭建产业专利联盟。
3.推动知识产权运用。鼓励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倡导开展知识产权与标准前瞻研究,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推进企业专利导航,优化产业专利布局,拓展知识产权运用模式。
4.知识产权量质提升。在项目实施期限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增幅应该在全省企业平均增幅以上。鼓励开展国际专利申请。
二、申报主体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
湖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已按照示范内容开展有关知识产权运用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已列入2019-2020年运用示范工程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实施有关说明
本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项目任务完成结题后,安排专项资金予以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