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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产业人才公寓申请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02-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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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解决我区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难”等问题,科学合理配置产业人才公寓,根据《湖里区人才公寓建设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条件
湖里区产业人才公寓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才所在企业类型应符合湖里区产业发展导向:高端制造、商贸物流、新兴金融、创意创新。
2.申报人才所在企业税收归属湖里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端制造、商贸物流类企业申报年度上一年税收贡献总额达600万元;
(2)新兴金融类企业申报年度上一年税收贡献总额达300万元;
(3)创意创新类企业申报年度上一年税收贡献总额达200万元;
(4)经湖里区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或重要平台。
3.入住人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人才实际年龄不超过50岁;
(2)人才与所在企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在厦缴交社保(柔性引进人才除外);
(3)为所在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或技术骨干,个人工资性合并收入达到15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2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厦无房产且未享受过厦门市及湖里区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二、申请方式
1.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人才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里区发改局门户网站,按顺序进入“信息公开—业务工作—表格下载”页面,下载并填写《湖里区产业人才公寓申请表》一式2份,经所在企业初审并盖章确认后,携带其他相关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至湖里区发改局综合科进行资格审核。
2.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人才名单将于上述网站进行为期3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人才可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前往UONE天地办理入住,办理入住的时限为公示期结束一个月内,逾期视为放弃。
3.人才公寓于2017年2月22日-3月10日进行第一次集中申请,此后申请对象可随时提出申请,在有空余房源情况下按引进时间先后为序进行配租。
三、申请材料
1.湖里区产业人才公寓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企业的工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或外籍、境外身份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本人工资性合并收入证明原件或湖里区税务机关出具的个税证明原件;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厦无住房证明;
5.年度批次租赁方案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