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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众创空间认定

发布时间:2020-08-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摘要
对经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给予10万元运营补助和最高8万元的租金补助;对经区级认定的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10万元运营补助和年度最高租金100万元补助。
主要申报条件
(一)有专门的服务团队及建设运营主体,在湖里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
(二)有独立自主支配的为创客服务的场所,有开展创业教育辅导的活动;
(三)众创空间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能够提供低成本的工位;
(四)有一定数量创客和创业团队入驻;
(五)有导师团队,建立一支由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资深管理者、技术专家、市场营销专家等组成的专兼职导师队伍;
(六)有融资服务,设立基金或与外部投融资机构密切合作,有能力帮助创业团队获得种子、天使投资;
(七)有明确的孵化期限,及时对超期在孵团队进行清退。
扶持重点

扶持为企业提供共享办公、创业辅导、项目路演等核心孵化功能系列服务的众创空间,包括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

支持方式
(一)对经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
1.运营补助。对在我区设立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除享受《市实施意见》政策扶持外,运营时间每满一年,另一次性给予10万元运营补助。
2.租金补助。对租用现有场所设立众创空间的,自通过市级认定之日起3年内,除享受《市实施意见》租金补贴外,另给予每月每平方米10元租金补贴,最高补贴面积8000平方米;与《市实施意见》叠加后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场租。
 
(二)对经区级认定的众创空间
1.运营补助。对经区级认定的众创空间,运营时间每满一年,一次性给予10万元运营补助。
2.租金补助。对租用现有场所设立众创空间的,运营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上的,经我区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给予每月每平方米20元租金补贴,年度最高租金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一)湖里区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注册及税收登记证照;
(三)众创空间场所产权证书和租赁合同,租金缴交发票或银行流水帐单(盖公章);
(四)众创空间运营方案,开展服务或具备服务功能的材料;
(五)众创空间管理团队资料;
(六)已孵、在孵团队名单,入驻众创空间签约资料;
(七)创业导师名单及开展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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