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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火炬高新区支持企业吸纳大学生实习就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2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委办〔2020〕54号),结合高新区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支持园区重点企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大力吸引大学生到园区实习就业,为高新区招商引资和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支持重点
 根据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要求及企业对高校大学生吸纳能力,重点支持商事登记和税务关系均归属高新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厦门市“三高”企业以及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为期两年。
 四、具体措施
 (一)对进入重点企业实习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校生,实习期间,提供实习生免租公寓。免租公寓以企业实际经营地址为准,按就近原则提供。就近房源不足的,按每人500元/月给予租房补贴,最长3个月。
 (二)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大学生,进入重点企业顶岗工作的,给予每人500元/月见习补贴,同时可根据第(一)项提供免租公寓或租房补贴。见习期相关补贴计算时间从毕业前一年内收到企业入职通知书起,至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止,最长不超过半年。
 每家重点企业获得第(一)、(二)项补贴总额最高50万元,且不超过其实际支付给实习见习生工资总额的50%。
 (三)对2020年12月31日前入职,在重点企业工作满一年的2020届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享受厦门市、高新区相关政策基础上,按每人1000元/月再给予补贴,最长一年。
 (四)对重点企业2020年度招用的2020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并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按本科生每人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1万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毕业生入职半年内,企业实际支付给所招用毕业生工资总额的30%。
 五、申请材料及流程
 (一)实习生公寓申请材料及流程:
 1.申请材料。申请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1)加盖公章的实习见习生名单。(2)承租期间的实习见习工资发放凭证。(3)参加见习的,需提供企业入职通知书。
 2.申请流程。(1)房源申请。企业在实习见习开始前,向拟承租公寓的运营管理单位提出房源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审核。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审核,并发出审核意见及签约通知。符合申请条件,因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可在通知要求期限内再次提交申请。(3)合同签订。企业根据签约通知要求,确认房源,与公寓运营管理单位(或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以实习见习时间为准。(4)入住办理。房源由运营管理单位统一交付给企业,由企业自行分配实习见习生入住。(5)退租办理。合同期满退租的,企业需按租赁合同约定,向运营管理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承租期间的实习见习工资发放凭证,作为实习生公寓免租金凭证。
 (二)补贴申请材料及流程:
 1.申请材料。申请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1)加盖公章的实习见习生或毕业生名单。(2)实习见习补贴、租房补贴需提供实习见习工资发放凭证、入职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需提供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加盖公章的补贴申请承诺书。
 2.申请流程。(1)系统申报。企业登录“智慧火炬”政策兑现网上申报平台进行相应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2)受理审核。受理部门负责审核,并发出审核意见通知。符合申请条件,因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可在通知要求期限内再次提交申请。(3)材料提交。企业收到审核合格通知后,按要求将纸质申请材料及补贴收据一并寄送到受理部门。(4)补贴发放。受理部门核查材料无误后,按资金拨付流程将相应补贴拨付至企业,由企业按政策规定发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把支持重点企业吸纳大学生实习就业工作,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中之重,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抓好工作落实。设立工作方案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方案宣贯解读,拓展企业知晓度。通过“智慧火炬”政策兑现网上申报平台,提高申办便利度,做到企业“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
 (三)抓好监督管理。方案支持的重点企业应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等情形),并积极配合高新区各项工作,按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对弄虚作假的,应立即收回房源或已拨付的补贴资金,向厦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其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应严肃追究其有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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