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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开展2020年批次重点产业(工业、软件和互联网)企业人才年度复核

发布时间:2024-08-2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企业:
根据《集美区扶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实施办法》(集府规〔2021〕9号),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开展2020年批次重点产业(工业、软件和互联网)企业人才年度复核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纳税均归属集美区,且为2020年批次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就职的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软件和互联网企业,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可进行年度复核名单详见申报通知附件。
2.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人才应为2020年批次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工业企业、软件和互联网信息企业)且申报时仍在申报单位工作(未离职);
(2)2021年度12个月的平均工资薪金所得是2021年度厦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
注:申报数据以《厦门市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中“工资薪金所得”为准;2021年度厦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19483元(约为9956.92元/月)。
3.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及生活补贴扶持期为连续的3年,按规定须进行年度复核,人才若不符合年度复核申报条件,则当年度不予享受扶持政策。
4.对应同一申报时间段(2021年)已获得区级同类补贴,应在系统中如实填报,申请金额应扣除已申请补贴金额。
二、申报程序
1.发布申报通知;
2.企业网上申报(企业法人账户登录“集美i企宝”),审核通过,在收到短信提醒后7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材料(申报系统导出收据、申请表、申报材料,须签字盖章)邮寄(仅接受顺丰或邮政快递)至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8-20号社会民生综合窗口(;
3.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示期无异议后,行业主管部门将扶持资金按年度拨付给人才所在企业,由企业代发至人才,企业须在补贴资金到位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发放到位。发放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应登陆申报系统点击“上传发放情况表”上传相关材料,材料无固定格式但须人才本人签名。
三、网络申报时间
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

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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