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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扶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
发布时间:2020-08-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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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集美区商事登记并缴纳税收,且符合以下条件:上年度产值3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软件信息企业,企业名单及可申报人数详见附件。
1.租房补贴:人才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未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且在厦门无任何房产及房产交易记录,给予每月30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购房补贴:人才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未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在厦门市自主购房并实际居住,房屋权属人为其本人,且申请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厦门无任何房产及房产交易记录的,可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补贴分3年按照4:3:3的比例拨付。已享受租房补贴的人才需购买商品住房时,可享受的购房补贴应扣除已享受的租金补贴部分。
3.生活补贴:给予人才每月2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4.子女就学:人才子女在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可在集美申请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申报材料
1. 集美区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申报表、收据(终审通过后从系统导出);
2.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原件;
3. 人才上一年度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缴交单;
4. 学历证明复印件(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定证明);
5. 企业与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 企业对人才表现情况的鉴定原件;
7. 申报购房补贴需提供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原件、购房合同复印件。
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收据只需提供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侧面骑缝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