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可申报的一些项目清单
市经信委项目
1、首次选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奖励
在国际或国内具有支撑引领、示范带头作用,具备较强影响力、竞争力的大型龙头企业。
奖励标准: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
网络受理时间: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9月20日。
书面受理时间: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30日。
2、2018年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项资金
首套产品示范应用扶持计划
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次开发设计的创新性较强、应用推广价值较高的软件或集成电路产品的示范应用给予资助。
资助标准:取得备案的产品,备案有效期为2年且符合条件的,按照该产品首次销售合同实际到账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实际到帐额从首次销售合同签订后计算至备案有效期届满,最长计算1年)。
网络受理时间:2017年8月7日至9月8日18时整;
书面受理时间:2017年8月7日至9月12日17:30。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扶持计划
对主要面向中小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工具软件租赁、产品测试、资质认证、技术咨询等服务的行业平台的建设给予资助。
资助标准:对已建成运营的平台按平台上一年度新增投资额(仅限于仪器设备、工具软件等固定资产购置)的2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300万元。
网络受理时间:2017年8月7日至9月8日18时整。
书面受理时间:2017年8月7日至9月12日17:30(工作日)。
原特区外园区租金补贴扶持计划
对企业入驻原特区外经各区认可推荐的软件或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区所发生的租金支出给予补贴。
资助方式:对申请单位按照实际租用面积,给予租金费用30%,且最高每平方米每月15元的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资助面积为1000平方米,最长资助三年。本次补贴的租赁期间为:2016年7月—2017年12月。
网络受理时间:2017年8月7日至9月8日18时整。
书面受理时间:2017年8月7日至9月12日17:30(工作日)。
3、2018年战略性新兴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计划
网络受理时间:2017年8月1日至9月15日18:00;
书面受理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9月30日。
直接资助类
资助金额:
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计划: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30%,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该扶持计划仅用于生产企业或产业园区在2017年已完成节能环保改造的项目。
产业服务体系扶持计划: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分档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市场准入扶持计划:航空航天产业领域分别获得国际、国内权威认证的,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50万元、25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国家与省资助项目配套计划:按照国家、省资助资金的一定比例予以配套,配套资金比例最高不超过国家、省资助金额,且配套资金与国家、省资助金额总和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贷款贴息类
支持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生命健康产业、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设备产业等产业内的申报单位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以创新集聚优势资源和提升产业层级为战略任务,以重点领域服务和模式创新、重大战略布局、规模化示范应用推广、关键技术提升为目标,实施对经济或社会经济效益显著、产业发展起到支撑引领作用的项目。
资助金额:项目的贷款贴息额度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累计贴息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股权资助类
资助金额:财政资助资金原则上按照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资金1:1的比例确定,分为股权投资资金和直接资助资金两部分,各占50%。其中,股权投资资金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2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区项目
福田区
1、支持现代服务业项目 最高资助500万 截止时间:12月8日
2、支持总部经济及上市企业发展项目 最高资助300万 截止时间:12月8日
3、支持招商引资 最高资助500万 截止时间:12月8日
4、支持金融发展项目 截止时间:12月8日
5、支持先进制造业项目 截止时间:12月8日
6、支持科技创新 截止时间:12月8日
7、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截止时间:12月8日
8、支持产业协会项目 截止时间:12月8日
9、支持建筑装饰设计行业发展 截止时间:12月8日
10、2018年宣传文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最高资助300万 截止时间:8月31日
罗湖区
1、扶持总部经济项目 截止时间:8月31日
2、扶持金融业 最高资助5000万 截止时间:8月31日
3、扶持现代服务业 截止时间:8月31日
4、扶持科技创新项目 截止时间:8月31日
5、扶持黄金珠宝产业 截止时间:8月31日
6、节能减排项目 截止时间:8月31日
7、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 截止时间:8月31日
坪山区
1、企业研发投入奖励 最高资助5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2、创新平台新建资助 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创新平台分别最高资助1000 万元、800 万元、700 万元、500 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3、创新平台提升资助 100万-1000万资助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4、产学研协同创新资助 30-1000万资助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5、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项目资助 25-1000万资助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6、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落户奖励与创客创业资助 10-80万资助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7、科技中小微企业资助 最高100万元的创业资助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8、高成长性企业奖励 50-100万资助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9、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10、 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资助 对重点产业领域的项目,每年最高200万元;对其他领域的项目,每年最高1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11、生物企业奖励 500万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12、新能源企业奖励 30-500万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13、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制造企业奖励 最高100万元配套资助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14、产业用房租金资助 最高资助5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15、科技创新空间载体建设和改造资助 500-20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16、众创空间运营资助 50-2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17、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资助 5-3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18、科技创新园区运营资助 20-2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19、科技贷款贴息贴保 总额最高1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20、股权投资基金奖励 500-20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21、科技贷款风险奖励 累计奖励总额最高1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22、科技服务机构落户奖励 最高2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2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 上一年度专利商标案件代理量达到100件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落户支持。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24、科技创新联盟资助 30-8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25、科技创新交流和活动资助 20-5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26、国际创新中心资助 150-5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27、技术转移资助 200-3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28、国际科技合作资助 按照市资助额的50%给予配套资助
29、港澳台联合研发资助 最高100万元
30、科技获奖奖励 6000元-300万元
31、知识产权奖励
32、标准化奖励
33、非产业类科研活动配套资助 最高50万元
34、国家、省、市科技配套奖励 100-500万元
35、特别重大项目资助 最高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