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广东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区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标准化试点示范区建设质量,培育一批高质量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带动全省标准化工作,引领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现面向全省征集2021年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有关事项转载如下。
PART 1/试点项目
(一)建设目标
通过在农业农村、服务业、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以及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规划建设标准化试点,推动各地在标准体系构建,标准制定、实施、应用、宣传以及标准化水平城乡均衡、动态调整、监测评估方面探索创新。到2022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并在全省推广,为广东省农业农村、服务业、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与实施等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二)征集条件
1、推荐项目应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体现区域或行业的发展优势与特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试点示范价值。
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有一定的标准化基础与项目实施条件,并具备实施项目所必需的政策、人才、资金等基本保障。
3、项目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组织或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办事机构,农村基层组织等。
4、项目申报单位须遵纪守法。近三年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失信记录。
(三)优先发展方向
1、农业农村方面:以培育有影响力的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重点的标准化项目;以推动农业内部融合、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为重点的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休闲农业标准化项目;以推进特色产业扶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的具有明显带动性的精准扶贫项目;以促进乡村振兴、乡村环境优化为重点的标准化项目。
2、服务业方面:以粤港澳大湾区优势产业为主导的电子商务、金融、物流、科技信息等新兴服务业;以生活服务为主导的粤菜师傅、家政服务、养老服务、中医康养、技工教育、文化体育、娱乐服务、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信息技术服务、科创服务、绿色节能服务、定制服务、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现代物流、现代供应链等。
3、社会管理与基本公共服务方面:重点推动政务服务(含政务大数据)、基层治理、社会治理和平安广东建设、基本医疗卫生、公共基础教育、就业、民政以及粤港澳大湾区融合等领域。
PART 2/示范项目
(一)建设目标
在全省范围内近期已经完成的农业农村、服务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高新科技标准化试点等建设项目中优选一批标准化试点示范区建设典型案例进行总结提炼、重点培育、宣传推广,形成标准先进、科学适用、体系完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可复制并且示范带动意义较大的标准化“广东模式”,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引领行业和区域标准化高质量发展。
(二)征集条件
1、征集范围:2018年10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通过终期目标考核且被评定为“优秀”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
2、示范项目申报单位全员标准化意识高、实施标准的自觉性强,标准化成效显著。原试点(示范区)构建的标准体系科学、合理、适用、先进、完善,可复制性强,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意义(提供标准体系框架图及成效等说明文字)。
3、示范项目申报单位决策层要求持续改进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成效、提高标准化示范带动能力的愿望强烈,高度重视试点经验的总结、提升和宣传推广。其经验被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推介或在省级以上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的培训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4、申报单位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失信等违法犯罪行为。
5、项目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组织或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办事机构,农村基层组织。
PART 3/申报日期
征集2021年广东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活动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