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动态信息 > 政府动态 >

柘荣县推进闽东药城高质量发展的十一条措施 柘政规〔2023〕3号

发布时间:2023-07-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2〕10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动闽东药城发展,进一步培育扩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等相关业态,补齐延伸闽东药城产业链条,促进闽东药城提质扩容、集群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企业经营补助。对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商贸和商务服务业企业实现年销售总额(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按不超过企业年销售总额(营业收入)的0.4%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药业发展中心
二、企业经营场所补助。对新引进的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商贸和商务服务业优质企业提供场地进行注册经营。对承租国有房屋进行注册经营的,给予场所租金五年优惠,前三年按照租金的100%予以补助,后两年按照租金的50%予以补助;对承租其他房屋进行注册经营的,按租金市场指导价的50%予以补助。原则上承租国有房屋和其他房屋的企业当年度租金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享受补助期间,经营场所不得对外转租、改变其用途,违反规定的,应当退还已取得的补助。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国投公司、发改局、财政局、药业发展中心
三、支持重大产业项目集聚。新引进企业新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生物医药重大产业项目,在项目建设有效期内,按其生产设备购置金额(以完税发票为依据,不含税)的5%给予补助,单一企业最高限额2000万元,补助资金自项目投产年度起3年内等比例分年度兑现。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税务局、药业发展中心
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通过市场化并购投资等方式,引进生物医药及上下游产业链优质项目落户柘荣,按落户项目投资比例的5%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药业发展中心
五、强化政府融资担保。鼓励生物医药企业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进行融资,县财政给予企业不超过融资担保费用40%的补助,每年每家企业补助最多不超过20万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工信局、惠荣担保公司
六、落实扶持产业提质升级。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8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按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受托生产,并销售结算,且每个实际合同执行金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的品种,给予所属企业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60万元。支持中国医药工业年度百强企业落户生物与新医药相关园区投资,新建工业产业项目首次投产当年,给予项目所属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科技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落实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给予生产企业每个品种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按该企业获得省级补助资金额度的30%予以配套扶持,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八、落实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对首次实现产业化生产的创新药物、中成药、医疗器械项目,按该项目获得省级奖励资金额度的30%予以配套扶持,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首次实现产业化生产的国食健字号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给予生产企业每个品种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当年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60万元。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财政局
九、科学开发中药资源。鼓励科学合理开发柘荣道地药材,加快推进柘荣县中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中药材精深加工产业。以柘荣道地药材为主要原料(基础)研发的药品(含生物制品、中药)和国食健字号保健食品,给予生产企业每个品种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60万元。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财政局、科技局
十、支持药用物种种养殖。为扩大药用物种在柘荣境内种养殖规模,对投保太子参种植保险的企业,县财政按其投保保费的35%给予配套补贴,对投保林麝等特色珍稀物种养殖保险的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财政按其投保保费的10%给予配套补贴。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财政局、药业发展中心
十一、支持人才引进培养。对文件印发之日起,新引进且在柘荣县缴纳社保并与企业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药学(中药学)类专业人才,根据在柘荣实际工作月数,全日制本科生连续2年给予每人1000元/月补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院校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院校(国家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连续3年给予每人1000元/月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连续3年给予每人3000元/月补助。上述人才按规定推荐申报国家和省人才项目计划。鼓励企业与宁德市各大中专院校合作,定向培养生物与新医药产业技术人才。
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人社局、财政局、药业发展中心
企业在享受本措施的同时,享受国家、省、市、县的其他政策遵循从优且不重复原则。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今后如遇国家、省级和市级有关政策调整,将根据新的政策予以调整。《柘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柘荣县促进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柘政规〔2022〕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