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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若干措施 漳龙政规〔2022〕8号
发布时间:2022-12-2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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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坑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龙文区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3日
龙文区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发挥大型商贸企业规模优势,加快提质扩容和转型升级,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商贸企业经营稳增长
(一) 鼓励企业加快发展。对近三个年度平均销售额100亿元以上的限上批零企业,且同比增长8%以上的,增量部分按每1亿元给予6万元奖励,封顶 400 万元。
(二)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上年度销售额100亿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限上批零企业,按上年度销售额的万分之一给予存量奖励,封顶 400 万元。
二、给予管理团队贡献奖励
对近三个年度平均销售额100亿元以上的限上批零企业,给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奖励100万元/年。
三、有关说明
1.本措施奖补对象为在龙文区内注册的企业,且在信用中国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未出现涉黑涉恶问题的相关单位,其中管理团队贡献奖励资金奖励对象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本措施管理团队贡献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由企业专项奖励经营管理团队,奖励人员由企业在中层及以上的员工中确定,并按其个人薪酬比例由企业分配至个人账户。
3.本措施奖补对象所申请的奖补资金不超过其当年度的区级经济贡献的80%。
4.本措施中所述销售额为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企业申报数据(由企业提供数据截图并盖章)。
5.本措施与市级、区级其他政策重复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奖励。
6.本措施列入免申即享政策,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7.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做调整,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本措施发布之日期间参照本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