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支持婴童用品产业发展八条措施奖补资金申报指南
各县(区)工信局、财政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科经局)、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支持婴童用品产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21〕60号,以下简称“婴童八条”),根据职责分工要求,现将其中涉及市本级财政兑现的部分奖补事项申报办法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原则,由企业自主申报,工信部门审核汇总,财政部门监督和兑现。
(二)申报企业注册地在芗城区、龙文区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其他县(区)、开发区可参照出台具体申报办法,并将兑现落实情况于每年底前报送市工信局、财政局。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每年第一个季度,企业根据属地原则向属地县(区)、开发区工信、财政受理部门提出申报;芗城区、龙文区的企业根据属地原则向芗城区、龙文区工信、财政受理部门提出申报,芗城区、龙文区工信局、财政局完成初审,在3月31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
(二)企业除提交具体奖励事项的申报材料外,均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1.兑现奖励申报表(见附件2);2.申报事项的书面说明;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当年度纳税情况证明(需注明分税种明细);5.企业信用情况说明(企业可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打印相应信息);6.真实性承诺函(见附件3)。
(三)分别报送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材料一式3份,并提交相应电子文档。
三、申报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支持培育壮大婴童龙头企业
1.主营业务收入突破奖励
(1)奖励标准和条件。对年主营收入首次突破1亿、5亿、10亿、20亿元,且上年度主营收入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婴童用品生产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20万、50万、100万元奖励。
(2)申报材料。①营业执照及相关婴童行业作证材料;②近三年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财务表(需加盖企业公章)。
(3)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申请受理:芗城区、龙文区工信局 ,市工信局工业经济运行科。
(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1.技改投资奖励
(1)奖励标准。规模以上婴童用品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在享受省、市级技改项目奖补政策基础上,企业净增的中长期银行贷款(指贷款金额100万元以上,贷款期限1年以上,不含100万元及1年),由同级财政按年利率1个百分点给予贴息,年贴息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材料。①技改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②生产性设备投资发票复印件;③有资质审计机构提供的项目财务审计报告和专家评审报告(财审和专审由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企业无需提供)。
(3)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
(4)申请受理:芗城区、龙文区工信局,市工信局投资规划和科技科。
(三)支持拓展销售渠道
1.参加由本市主办的婴童用品产品专柜奖励
(1)奖励对象与标准。支持我市规模以上婴童用品生产企业开设自有品牌销售店(柜),对进驻本市以外设区市、直辖市重点大型卖场(即KA卖场,具体名单见附件9)设立产品专柜且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进驻费用补助,每进驻一个KA卖场补助5万元,单家企业补助金额每年不超过20万元。
(2)申报材料。①重点大型卖场的产品专柜确认函或合同复印件等设立专柜合同(由政府部门组织的,还需提供文件依据);②支付产品专柜费用的相关支付凭证(发票及相关付款凭据等);③产品专柜现场的展位照片。
(3)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旅局、财政局。
(4)申请受理:芗城区、龙文区工信局,市工信局消费品工业科。
2.参加由市外主办的婴童用品展会奖励
(1)奖励对象与标准。支持和鼓励企业参加展会,婴童用品企业参加市外(不含境外)展会的,每个展位补助1万元;以特装展位形式参展的,以36平方米为基本单元,每个基本单元补助2万元。支持婴童用品生产企业延伸品牌效应,发展观光工厂、工业旅游模式,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2)申报材料。①与组展方签订租用展位的合同或含展位费金额、展位面积的确认书复印件(验原件);
②展位费付款凭证(含发票、记账凭证、银行付款凭证、银行对帐单)复印件(验原件);
③展位照片彩色复印件(照片清晰,必须能体现出整个展位全貌及参展公司名称或企业标识等);
④其他证明材料(如展会会刊参展商名录复印件<要求页码清晰>等)。
(3)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旅局、财政局。
(4)申请受理:芗城区、龙文区工信局,市工信局消费品工业科;芗城区、龙文区商务局,市商务局商贸科(根据组织发动单位不同分开申报)。
(四)支持新产品研发
1.新产品生产销售奖励
(1)奖励条件和标准。规模以上婴童用品生产企业新研发儿童普通化妆品首次在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申请并通过备案的,在该新产品批量生产销售后,按每完成备案20个新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申报材料。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②普通化妆品备案凭证;③规模以上企业证明、与备案化妆品相关批生产指令或入库记录、销售记录等能证明产品进入批量生产大凭证。
(3)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
(4)申请受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2.国家级监管局注册通过奖励
(1)奖励条件和标准。儿童特殊化妆品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儿童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的,每个新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申报材料。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②特殊化妆品注册凭证。
(3)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
(4)申请受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五)鼓励线上销售直播带货
基本申报条件:
①依法在漳州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②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能按规定向工信、统计等相关部门提供资料和报表。
③依法从事各类直播电商平台直播带漳州产品的个人。
④申报主体近三年无违法犯罪、涉黑涉恶和不良信用记录。
1.开展电商平台直播带货奖励
(1)奖励条件和标准。鼓励在我市注册并纳入限额以上贸易业统计(若是工业企业,需进行产销分离后纳入限额以上贸易业统计)企业通过直播电商平台开展婴童相关产品直播带货、年网络销售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价值15万元的流量奖励;
(2)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均需纳入限额以上贸易业统计,由企业提交其在限额以上统计后台的申报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各县(区)、各开发区(投资区)工信、商务主管部门将企业材料收集后按企业名称、统一信用代码、入驻限额以上贸易业统计时间、申报统计金额等汇总为表格,审核后盖章报市商务局核实。直播电商平台后台交易数据要现场打开由所在地商务部门查验核对。
①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及近三年无违法犯罪、涉黑涉恶和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附件3、4);
②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③《漳州市婴童行业直播带货交易额奖励申报表》(附件5);
④《漳州市婴童行业直播带货交易额奖励资金申请报告》(附件6);
⑤网店首页、直播账号首页、店铺详情介绍、店铺产品介绍、直播电商平台销售额后台数据截图、对账单明细、订单明细等凭证材料;
注: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企业、单位公章。
(3)需要说明:
每个项目如果达不到最高限额的奖励按实际发生金额补助,申报项目审核获补总金额超过该项目预算资金额度时,按比例给予相应的调整。
(4)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5)申请受理:芗城区、龙文区商务局,市商务局电商科;芗城区、龙文区工信局,市工信局产业协调融合科。
2.优秀直播带货达人奖励
(1)奖励条件和标准。对带动婴童相关产品效果明显,年网络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的直播带货达人,给予一次性不超过价值5万元的流量奖励。
(2)申报材料。
①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及近三年无违法犯罪、涉黑涉恶和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附件3、4);
②申报个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③《漳州市婴童行业直播带货达人线上销售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7);
④《漳州市婴童行业直播带货达人线上销售奖励资金申请报告》(附件8);
⑤网店首页、直播账号首页、店铺详情介绍、店铺产品介绍、直播电商平台销售额后台数据截图、对账单明细、订单明细等凭证材料;
注: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个人私章或签字。
(3)需要说明:
每个项目如果达不到最高限额的奖励按实际发生金额补助,申报项目审核获补总金额超过该项目预算资金额度时,按比例给予相应的调整。
(4)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5)申请受理:芗城区、龙文区商务局,市商务局电商科;芗城区、龙文区工信局,市工信局产业协调融合科。
3.申报程序及要求
(1)请芗城区、龙文区工信、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企业、个人申报。各申报主体按照本通知要求,向所属地县(区)、开发区工信、商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申报材料请用A4纸简装成册,加盖边缝骑缝章。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企业自行发送市商务局、工信局。
(2)芗城区、龙文区工信、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主体提供的复印件材料需核对原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同时根据申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推荐项目联合行文一式3份、企业材料一式4份,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上报市工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3)在专项资金申请和使用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挪用截留、挤占资金的行为,属地工信部门除有权会同财政部门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外,将取消该申报主体以后年度申请资金资格,并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六)鼓励设立物流集散中心
1.提供寄递服务的企业奖励
(1)奖励条件和标准。为婴童用品企业提供寄递服务的邮政快递企业,婴童用品年快递件量达到300万件、500万件、1000万件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2)申报材料。
①申报单位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件、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②快递信息系统后台业务量截图;
③奖补申报表;
④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并符合以下条件:A.企业所申报业务量不得高于同期“邮政业统计信息系统”;B.寄递的婴童用品须为漳州本地生产的婴童用品。
(3)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
(4)申请受理:芗城区、龙文区工信局,市工信局产业协调融合科;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
(七)支持规划建设婴童产业园区
1.正式投产企业奖励
(1)奖励条件和标准。在符合《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基础上,支持在现有园区内以“一区多园”方式规划建设婴童用品产业园,促进婴童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对新引进落地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婴童用品生产企业、且正式投产企业数超过10家(含10家)的婴童用品产业园,市财政给予园区管委会200万元奖励。
(2)申报材料。
①新引进落地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婴童用品生产企业须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统计部门提供的固投纳统证明;
②10家以上正式投产婴童用品生产企业须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
(3)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4)申请受理:芗城区、龙文区工信局,市工信局产业协调融合科。
2.租赁标准化厂房补助
(1)奖励条件和标准。婴童用品生产企业租赁标准化厂房且满一年的,按照1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租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申报材料。①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②厂房租赁合同;③车间生产状况照片3张。
(3)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4)申请受理:芗城区、龙文区工信局,市工信局产业协调融合科。
(八)支持创建国家婴童用品产业基地
1.给予牵头商(协)会奖励
(1)奖励条件和标准。支持我市婴童产业商(协)会牵头向上申报创建“国家(漳州)婴童产业名城”或“婴童护理用品之都”等产业名片,创建成功当年由市财政给予牵头商(协)会50万元奖励,用于产业宣传、推介和品牌维护等。
(2)申报材料。①获得国家级婴童用品产业基地的创建认定的批复文件;②企业营业执照。
(3)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4)申请受理:芗城区、龙文区工信局,市工信局产业协调融合科。
上述规定涉及奖补资金按照受益财政原则,由同级财政予以兑现(本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符合本文件规定同时符合其他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补(另有规定的除外),单家企业当年度享受本规定的奖补总金额不高于企业当年度对当地财政贡献的总和。
四、相关事项
(一)除文件规定需提供的材料外,申报受理单位可根据需要通知企业补充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涉及需要财审或专审的事项,统一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符合本文件规定并同时符合本市其他同类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补(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申请企业以虚假材料申报材料、发生“一票否决”事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
1.漳州市“婴童八条”申报指南任务分工表
2.兑现“婴童八条”奖励申报表3.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4.关于不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和失信行为的声明
5.漳州市婴童行业直播带货交易额奖励申报表
6.漳州市婴童行业直播带货交易额奖励资金申请报告
7.漳州市婴童行业直播带货达人线上销售奖励资金申报表
8.漳州市婴童行业直播带货达人线上销售奖励资金申请报告
9.重点KA卖场名单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财政局
附件1 漳州市“婴童八条”申报指南任务分工表
政策规定 |
政策具体内容 |
申报材料 |
市直负责部门(或协会) |
1.支持培育壮大婴童龙头企业 |
对年主营收入首次突破1亿、5亿、10亿、20亿元,且上年度主营收入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婴童用品生产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20万、50万、100万元奖励 |
1.营业执照及相关婴童行业作证材料;2.近三年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财务报表。 |
市工信局 |
2.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
规模以上婴童用品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在享受省、市级技改项目奖补政策基础上,企业净增的中长期银行贷款(指贷款金额100万元以上,贷款期限1年以上,不含100万元及1年),由同级财政按年利率1个百分点给予贴息,年贴息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
1.技改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2.生产性设备投资发票复印件;3.有资质审计机构提供的项目财务审计报告和专家评审报告(财审和专审由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企业无需提供)。 |
市工信局 |
3.支持拓展销售渠道 |
支持我市规模以上婴童用品生产企业开设自有品牌销售店(柜),对进驻本市以外设区市、直辖市重点大型卖场(即KA卖场,具体名单附后)设立产品专柜且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进驻费用补助,每进驻一个 KA 卖场补助5万元,单家企业补助金额每年不超过20万元。 |
1.重点大型卖场的产品专柜确认函或合同复印件等设立专柜合同(由政府部门组织的,还需提供文件依据);2.支付产品专柜费用的相关支付凭证(发票及相关付款凭据等);3.产品专柜现场的展位照片。 |
市工信局 |
5.鼓励线上销售直播带货 |
鼓励在我市注册并纳入限额以上贸易业统计(若是工业企业,需进行产销分离后纳入限额以上贸易业统计)企业通过直播电商平台开展婴童相关产品直播带货、年网络销售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价值15万元的流量奖励;对带动婴童相关产品效果明显,年网络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的直播带货达人,给予一次性不超过价值5万元的流量奖励。 |
开展电商平台直播带货奖励1.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及近三年无违法犯罪、涉黑涉恶和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附件1、2);2.申报个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漳州市婴童行业直播带货达人线上销售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5);4.《漳州市婴童行业直播带货达人线上销售奖励资金申请报告》(附件6);5.网店首页、直播账号首页、店铺详情介绍、店铺产品介绍、直播电商平台销售额后台数据截图、对账单明细、订单明细等凭证材料。注: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个人私章或签字。优秀直播带货达人奖励1.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及近三年无违法犯罪、涉黑涉恶和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附件3、4);2.申报个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漳州市婴童行业直播带货达人线上销售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7);4.《漳州市婴童行业直播带货达人线上销售奖励资金申请报告》(附件8);5.网店首页、直播账号首页、店铺详情介绍、店铺产品介绍、直播电商平台销售额后台数据截图、对账单明细、订单明细等凭证材料。 |
市商务局 |
6.鼓励设立物流集散中心 |
为婴童用品企业提供寄递服务的邮政快递企业,婴童用品年快递件量达到300万件、500万件、1000万件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
1.申报单位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件、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快递信息系统后台业务量截图;3.奖补申报表;4.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并符合以下条件:(1)企业所申报业务量不得高于同期“邮政业统计信息系统”;(2)寄递的婴童用品须为漳州本地生产的婴童用品。 |
市邮政管理局 |
7.支持规划建设婴童产业园区 |
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基础上,支持在现有园区内以“一区多园”方式规划建设婴童用品产业园,促进婴童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对新引进落地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婴童用品生产企业、且正式投产企业数超过10家(含10家)的婴童用品产业园,市财政给予园区管委会200万元奖励。 |
1.新引进落地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婴童用品生产企业须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统计部门提供的固投纳统证明;2.10家以上正式投产婴童用品生产企业须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 |
市工信局 |
婴童用品生产企业租赁标准化厂房且满一年的,按照1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租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1.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2.厂房租赁合;3.车间生产状况照片3张。 |
市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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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支持创建国家婴童用品产业基地 |
支持我市婴童产业商(协)会牵头向上申报创建“国家(漳州)婴童产业名城”或“婴童护理用品之都”等产业名片,创建成功当年由市财政给予牵头商(协)会50万元奖励,用于产业宣传、推介和品牌维护等。 |
1.获得国家级婴童用品产业基地的创建认定的批复文件;2.营业执照。 |
市工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