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部委资助项目 > 深圳市其他政策项目 >

2020年深圳市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项目

发布时间:2020-05-2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深府规〔2020〕2 号);

(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文规〔2020〕3号);

(三)《深圳市文化和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文规〔2020〕2号)。

二、支持对象

本扶持计划资助对象是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业生产和经营的文化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备《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申报项目是利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资源开发生产的文创产品,或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产业化开发。

(三)申报项目属自主创新,拥有原创知识产权和原创产品品牌。

(四)申报项目已完成(完成时间距申报本通知发布之日不超过1年),并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良好的产业导向和示范意义。

四、资助方式、数量及范围

(一)资助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有数量限制,根据项目创新性和产业发展前景等指标综合评定,受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限制。

(二)资助标准: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该项目实际投资额3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申报单位每年只能申报一个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项目。

(三)资助范围:实施该项目产生的购买仪器设备与技术费用、品牌宣传广告费用、研发及市场开拓人员费用、申请认定知识产权和标准化认证费用,以及其他与项目研发和市场化推广直接相关的费用。资助范围不包括购买原材料、房租、水电和差旅费等支出。

 五、申报材料

在线填报申报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报书纸质文件原件。

(一)项目申报书。

(二)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

(三)企业近三年度(2017—2019)会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

(四)企业近三年度(2017—2019)纳税证明。

(五)企业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六)申报项目介绍材料。

(七)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原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八)与申报项目相关主要研发人员资格证书。

(九)申报项目费用明细表及相关凭证材料。

(十)项目实际支出的发票、记账凭证、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按A4纸型制作双面打印,编排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骑缝章)。

六、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29 日18时。

初审结果发布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4 日,由申报系统反馈审核结果信息。

七、办理时限

此项目为2021年储备项目,2020年完成评审,2021年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