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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产学研的政策解读及各区相应项目

发布时间:2024-06-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在我国,“产学研”自1993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被正式提出,在高校实施和发展迅速,并对科技成果向市场应用转化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经过30年发展,已逐渐进入常态发展期。产学研合作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紧密合作,实现技术成果的有效转化和产业化,不仅提升了企业竞争力,也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本文探讨了高新产学研合作的模式、优势及未来发展趋势,为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提供参考。
产学研合作中的“产”是指产业界及各类产业中依托技术创新的现代企业和现代企业家;“学”泛指学术界;“研”主要指以进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各类技术开发为中心的应用型科研院所以及高校中的科研机构。
 在我国,“产学研合作”一般是指高校、科研机构与产业界的合作。其涵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产学研合作”是指教育与生产劳动有机结合以及科学研究在人才培养、科技开发和生产活动中的有机结合。狭义的产学研合作仅指高等学校、企业和科研院所三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所进行的合作与交流 。

01、为什么要做产学研
1. 提高企业技术水平
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拥有先进的研究设备和技术,可以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2. 降低企业研发成本
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可以为企业提供研究设备和技术支持,减少企业的研发投入,提高企业的研发效率和成果。
3. 政策扶持助力,加速企业发展
产学研合作的企业在申报各类产业政策项目时拥有明显优势。以高新为例,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享受更高的立项通过率,获得加2-4分,极大地提高项目的成功立项率,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4.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拥有先进的研究设备和技术,可为企业提供创新思路和技术支持,帮助企业不断推出新产品和新技术,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5.提高企业人才培养能力
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拥有丰富的人才资源和教育经验,可为企业提供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的支持,帮助企业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提高企业的人才储备和竞争力。
6.拓展企业市场
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拥有丰富的研究资源和技术,可以为企业提供市场调研和产品推广的支持,帮助企业开拓新的市场和客户。
7.提高企业社会形象
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是社会公认的知识和科技创新中心,与之合作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声誉,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和品牌形象。

02、产学研的合作方式
01 技术成果转让模式
技术成果转让模式是指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通过签订正式的技术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专利、专利申请权及实施许可权等科技成果有偿转让给企业,从而帮助企业将这些科技成果推向市场并实现产业化。
02 技术开发模式
技术开发模式涉及产学研各方共同参与的合作模式,主要包括:
合作开发:一种半紧密型的合作模式,企业投入资金与人力,而高校或科研机构提供人力和设备,共同研发某一项目。
委托开发:当前主流的产学研结合模式,企业以项目形式将所需技术委托给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研发。
03 人才培养合作模式
这一模式旨在通过高校、研究机构与企业的合作,共同培养人才。具体形式包括:在高校设立企业定制的专业班级,以及在企业建立学生实习基地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
04 共建实体模式
共建实体模式指的是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或政府机构共同组建股份制公司、研发中心、中试基地等实体,形成相对独立的运营单位或法人。这种以资本为纽带的合作模式被认为是产学研之间最紧密、最成熟的合作方式。
05 校企联盟模式
校企联盟的合作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高校院所的学科(领域)或团队与企业进行科技服务结对,以及多个学科(领域)或团队服务于同一企业或企业集群,形成大型产学研联盟等。
06 战略联盟模式
战略联盟模式是基于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各自的战略目标和意图,通过股权或契约形式建立的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
07 科技资源共享模式
此模式旨在解决企业科技资源不足的问题,通过与拥有丰富科技资源的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享其科技文献、仪器设备等资源。同时,高校、科研机构也可能需要利用企业的实际生产设施作为中试或实习基地。
08 公共服务平台模式
公共服务平台模式强调高校、科研机构利用其学科、专业优势,建立面向行业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共性技术服务。政府也通过线上资源对接,为产学研各方提供有效的技术供需信息,促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
09 技术交流模式
技术交流模式通过专家会诊、现场解难、技术交流、成果对接等多种形式,促进研究机构、高校与企业之间的产学研交流活动,如举办专家研讨会、技术沙龙等活动。
10 科技园区模式
科技园区模式以大学科技园为主要形式,由高校发起,联合多家企业和政府参与,专注于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与成果转化。

03、注意事项
然而,在高企申报材料中经常出现无效产学研协议。关于产学研资料准备的“几处陷阱”,为大家奉上“避坑指南”。
1.虚假协议:前面分析了产学研合作的重要性,申报单位可能也意识到了协议的价值,但基于种种原因,无法提供有效的产学研合作协议,又不想错过这份有力的佐证材料,那么编造一份产学研协议就成了不少企业的选择,毕竟高企申报是在线上操作、佐证材料扫描上传。但事实上,经验丰富的评审专家很少会让这种协议逃脱法眼!
2.协议过期:高企认定要求提供近三年的资料,如果该协议在三年前有效期截止,那么就属于协议已过期或已失效。
3.协议无实质性内容:该类协议比虚假协议稍微好点,主要通过特殊关系盖到了有效公章,但是内容上没法具体和细化,毕竟是没有付钱的买卖,谁也不想留下后顾之忧,在专家眼中,无实质内容的协议与虚假协议基本可以划上等号。
4.协议无经费:这也属于协议内容实质性缺失的一种,无经费体现,代表只是一种合作意向。

5.财务无费用记账:一份正式规范的产学研合作协议,必然有实质内容,必然涉及合作费用,一旦费用发生,财务必有记账。


04、各区产学研项目

南山区
以高等院校为主体开展的产学研合作示范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
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最高奖励1000万元;或获广东省或深圳市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按市级以上支持总额50%最高奖励300万元;
其它有特色、具备竞争优势的项目,最高奖励300万元。

福田区
承担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任务企业(机构),按市级以上支持总额50%最高奖励2000万元;
承担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任务企业(机构)+注册办公在福田科创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罗湖区
具有特色、竞争优势的项目,给予有竞争力的配套经费支持。

盐田区
国家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大学、广东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盐田区设立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的,按市资助额50%,最高奖励1500万元:
以著名科学家命名并牵头组建,或者社会力量捐赠、民间资本在盐田区建设的科学实验室,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按市资助额50%,最高奖励1500万元。

宝安区
国家、省、市级各类创新平台及新型研发机构按市资助额50%,最高奖励5000万元;
国内外高校院所在宝安设立的科研机构,奖励600万启动经费;
其它有特色、竞争优势的项目,配套科研经费支持。

龙华区
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及其分支机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按国家级扶持金额50%,最高奖励3000万元,附加部分场地装修费、房租扶持最高奖励800 万元。

龙岗区
深圳“十大诺奖实验室”“十大重大科技产业专项等项目,按高等院校或市级以上科研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出资额1:1配套,最高奖励1000万元;
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市重点技术攻关项目等,按高等院校或市级以上科研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出资额1:1配套最高奖励1000万元。

光明区
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的研发投入补贴+按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区间最高4%、最高奖励500万元补贴;
迁入新区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科技创新平台高端科技创新组织,按国家、省、市级,分别奖励最高 300 万元、200万元100 万元;
深圳“十大行动计划”的项目,按市级资助额 50%最高奖励5000万元;
其它有特色、竞争优势的项目,相应配套资助。

坪山区
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在坪山设立专职机构,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
各类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分)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
成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项目,按转化数量及合同金额给予相应资助。

大鹏新区
获得国家科技计划立项并@扶持的项目,按国家扶持经费的50%,最高奖励100万元;
获得省市科技计划立项并扶持的项目,按省市扶持经费的50%,最高奖励50万元;
获得国家、省、市表彰,且在新区连续开展两年以上的将科研成果应用于创建新区海洋文化、海洋生态环保等应用示范的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元。
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e技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建设任务,按市级资助经费的50%,最高奖励1000万元的配套扶持。

深汕特别合作区
实施年限为两年的科技应用示范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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