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厂房办公室租金补贴政策项目
对入驻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特色创业园区的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及最长3年租金补贴。对新增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4/0109/18573.html |
第五条 对符合第四条条件的机构,租用光明区法务重点楼 宇的,按其提出申请的上年度支付上述办公场所租金的 50%给予房租补贴,每年不超过 300 万元。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4/0219/18789.html |
对光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在孵企业,给予最高1000平方米、最长3年租金补贴。企 业入驻第一年,租金全免(由区科技主管部门与园区共建方各补贴50%);入驻第二年及第三年,租金3折(由区科技主管部门与园区共建方各补贴35%,企业自行缴纳30%)。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4/0426/19415.html |
(十一)加强企业产业用房支持。对新入驻区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人工智能、软件信息产业园且租赁产业用房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规模以上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企业,按不超过其实际租金支出,给予3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连续补贴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360万元。对新入驻其他产业园且租赁产业用房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规模以上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企业,按不超过其实际租金支出,给予15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连续补贴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80万元。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4/0402/19187.html |
对优质企业入驻产业空间予以保障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平台、项目入驻经区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产业用房,予以最高2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对入驻“工业上楼”园区的补贴政策另行制定),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孵化器和创新中心入驻经区产业主管部门备案的产业用房,每年最高补贴提高至300万元;对重点引进的大型跨国医药企业、中国医药龙头企业、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等企业及项目入驻,每年最高补贴提高至500万元。转分租不再予以补贴。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4/0614/19906.html |
创新型产业用房租金价格参考市(区)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发布的同片区同档次市(区)产业用房租金参考价格,租金价格原则上应比参考价格优惠30%—70%。如未发布同片区同档次物业租金参考价格的,租金价格原则上应比同片区同档次产业用房市场评估价优惠30%—70%。租金市场评估价由日常运营管理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确定。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4/0726/20265.html |
(三)加大用房租金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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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创局结合基地空间现状对入驻企业(项目)用房面积进行审议,提出场地配置意见,并予以在孵企业最高1000平方米、最长3年租金补贴,具体以相关操作规程为准,所需资金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4/0711/20139.html |
第十九条【租赁产业用房支持】在光明区无自有产业用地的区总部企业,在区内租赁自用产业用房(含厂房、研发办公用房、仓储物流用房、商业办公用房,不包括政策性优惠用房),从首次认定为区总部企业的次年起,连续3年给予租赁产业用房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20元/平方米/月,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资助500万元。企业享受租金补贴期间,所租赁的产业用房不得对外转租或出借他人使用,否则应当退还已获得的补贴资金。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4/0703/20076.html |
第七条按照《若干措施》第五条第一款有关规定,对符合基础申报条件及以下专项申报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及关联产业机构租用光明区法务重点楼宇给予租金补贴支持。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4/0703/20074.html |
从事高端医学影像、体外诊断、生命监测与支持、植介入器械等领域的高端医疗器械产业企业。给予 20元至10 元/平方米的租金补贴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3/0810/17261.html |
第二十三条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3/0922/17657.html |
第九条 培育科技成果转化团队 。鼓励光明区内专业服 务企业、科研机构等专业化团队开展精密仪器设备产业科技 成果转化服务 ,项目验收后给予专业化团队奖励 ,单个项目 奖励最高 50 万元 。对专业化团队给予租金补贴 , 按 20 元/平方米 · 月标准 , 单个团队每年最高租金补贴 8 万元。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3/1212/18355.html |
(三)厂房租赁补贴。对在“飞地”产业园区租赁厂房设立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光明区企业,给予其三年租金支持。补贴标准为5元/平方米/月,资助面积不超过2万平方米,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资助100万元。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3/1130/18287.html |
第十三条 引导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对于入驻光明区文化产业园区的文化企业或社会组织,给予不超过年租金50%、每年最高30万元的房租补贴,每家单位最多支持3年。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3/1120/18172.html |
第六条 支持中小微体育企业发展,对入驻经市级以上体育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体育产业园区(基地)的体育企业或社会组织,给予不超过年租金50%、每年最高30万元的房租补贴,每家单位最多支持三年。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3/1120/18171.html |
第三条 支持中小微影视企业发展,对入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从事影视及相关产业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给予不超过年租金50%、每年最高30万元的房租补贴,每家单位最多支持三年。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3/1120/18170.html |
第十三条 培育特色文旅业态。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3/1120/18169.html |
第十三条 支持艺术品拍卖场所建设。对上一年度建设经区政府认可的艺术品拍卖场所,按照其租金、装修费用及设备购置费等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3/1120/18168.html |
入驻经区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智能传感器专业园区的企业。予以最高 20 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租金是指 承租单位与运营主体签订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租金,不含水电费、 空调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 200 万元。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3/1102/17961.html |
从事新型显示材料、新能源材料、5G 关键材料、二维材料等领域的新材料产业企业。给予20元至10元/平方米的租金补 贴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3/1213/18382.html |
对入驻“新型储能专业楼宇”的研发、设计、销售、认证等重点企业,经认定,给予其三年租金支持,资助标准为25元/平方米/月,单家企业资助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3/0717/17026.html |
第十三条非国有博物馆的场馆为自有物业或租赁的,可以申请场租补贴,参照场馆所在地区同类物业年均租金的50%予以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场馆为政府免费提供的不得申请场租补贴。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3/0711/17011.html |
第七条 承租单位租金及装修补贴。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3/0804/17198.html |
(一)优质企业类租金价格原则上为创新型产业用房所在园区租金参考价格的50%;重要机构(平台)类租金价格原则上为创新型产业用房所在园区租金参考价格的30%。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3/0803/17183.html |
(一)优质企业类型,给与租金价格为该物业租金指导价的 50%-30%;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1/0623/9874.html |
对入驻科技创新园的科技企业,按面积予以 20 元/平方米、最长 36 个月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面积以科技创新园与科技企业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面积为准(不大于 1000 平方米,超出按 1000 平方米计算)。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0/1030/7197.html |
办公及研发场地租金补贴。入园企业(项目)孵化期原则上为三年,第一年由园区提供免费的办公研发用房,第二年及第三年成长期内收取30%的租金,孵化期间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需企业(项目)自行承担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0/0608/4562.html |
第四条 产业用房租赁支持。自企业在光明区产生财力贡献之日起60个月内,每12个月累计财力贡献达1亿元(含)以上的,对企业在光明租赁自用的产业用房给予企业12个月的产业用房租金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实际发生租金,最高为40元每平方米,支持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2/1026/14411.html |
(十二)加大用房租金支持(《若干措施》第13条)。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3/0201/15176.html |
第八条 保障优质生物医药产业空间需求。对优质企业入驻产业空间予以保障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平台、项目入驻经区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产业用房,予以最高 20 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对入驻“工业上楼”园区的补贴政策另行制定),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3/0330/15797.html |
对重大项目产业空间予以保障支持,对未获得用地支持的重大项目入驻经区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产业用房,对入驻企业予以最高 20 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对入驻“工业上楼”园区的补贴政策另行制定),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 200 万元。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3/0330/15796.html |
第十二条 鼓励智能传感器专业园区建设。支持通过完善生产厂房、办公用房、原材料仓库、大宗气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并通过向入园企业提供配套公共服务等方式,打造智能传感器专业园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入驻经区产业部门认定的产业用房,予以最高 20 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对入驻“工业上楼”园区的补贴政策另行制定),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 200 万元。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3/0330/15795.html |
第五条 保障优质高端医疗器械企业产业空间。针对高端医学影像、体外诊断、生命监测与支持、植介入器械等领域企业,加大空间定向供给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入驻经区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产业园区,予以最高 20 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对入驻“工业上楼”园区的补贴政策另行制定),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 200 万元。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3/0330/15794.html |
(八)加强软件企业产业用房支持。对入驻区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软件产业园的规模以上软件企业(租赁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按每月最高30元/平方米给予租金补贴,连续补贴三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400万元。对入驻其他产业园的规模以上软件企业(租赁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按每月最高15元/平方米给予租金补贴,连续补贴三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200万元。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3/0403/15827.html |
(十五)支持孵化器提质升级。对于运营评价结果为合格以上等级的区级孵化器,评价期内对孵化器在孵企业给与租金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租金的50%,每年补贴金额最高5万元,资助期最长3年。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2/1216/14986.html |
对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各类科技型企业(仅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实际面积(不大于200㎡,超出按200㎡计算)给予15元/㎡·月、最长三年的租金补贴。 |
http://www.kt180.com/html/fjs/14420.html |
(三)科技企业培育支持。实施租金、投资支持补贴,吸引科技企业入驻: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0/1217/7624.html |
第五条对入驻光明国际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的技术转移机构给予场地租金补贴:对区内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按场地租金的100%给予资助;对其他技术转移机构按场地租金的50%给予资助;以上补贴面积均不超过1000平方米。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0/1216/7564.html |
加大新型研发机构的支持力度,可给予总额最高500万元的开办费补贴,每年最高300万元的租金补贴(补贴年限为前3个年度)。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0/0318/3453.html |
对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落户新区,按照该中心场地租金实际支出的100%予以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上限为5000平方米,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年限为前3个年度。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1/0813/10559.html |
高端制造业项目用房补贴: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1/0813/10558.html |
对各类众创空间场地租金予以三年期的租金资助,第一年予以50%资助,第二年予以30%资助,第三年予以20%资助,每家众创空间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1/0813/10555.html |
全国连锁百强商业企业进驻社区开办分店项目且签订的租赁合同在3年以上的,按实际经营面积一年期市场租金的30%给予连锁门店经营者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0/1218/7662.html |
第十一条 对入驻经新区产业部门认定的孵化器的科技型企业,对其实际自用部分面积,按其实际支租金付的50%给予入驻租金补贴,每家企业租金补贴面积上限为200平方米,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万元,补贴期为2年。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19/0704/1176.html |
对经新区管委会认定的、对新区产业发展具有重大辐射带动作用的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按照场地租金实际支出100%予以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上限为5000平方米,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贴年限为前3个年度;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19/0704/1175.html |
13.加大用房租金支持。对入驻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业园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连续3年给予最高45元/㎡/月的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所获资助最高500万元;对入驻其他产业园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连续3年给予最高25元/㎡/月的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所获资助最高300万元。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2/1024/14275.html |
第五条 企业房租补贴。对入驻经市级以上体育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体育产业园区(基地)的体育企业或社会组织,或满足本措施第三条落户规定的新落户企业,给予不超过年租金 50%、每年最高 30 万元的房租补贴。每家单位最多补贴三年。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2/1024/14262.html |
第三条 培育中小微企业发展动能。对新落户“四上”文化企业,或者入驻区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文化企业或社会组织,给予不超过年租金 50%、每年最高 30 万元的房租补贴,每家单位最多支持三年。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2/1026/1441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