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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企业厂房办公室租金补贴政策项目

发布时间:2024-09-2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对符合前款规定的融资租赁法人企业,给予购租房支持。在福田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购房价格的10%,给予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分三年支付。租赁企业可申请租用福田区政府产业用房,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租金优惠,最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50%予以租赁。
对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等地开展飞机、船舶、科研仪器、特种设备等跨境租赁业务的项目公司(SPV),按照不高于上年度实际收取租金金额的8%给予业务奖励,按照不高于上年度利润总额的10%给予机构经营奖励。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ftq/2024/0301/18919.html

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办公场所支持。对新设或由区外迁入福田区的服务机构,可最高按实际租金投入的50%,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的租金支持。支持不超过3年。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ftq/2024/0513/19557.html

对入驻政府产业用房的现代农业领域重点企业和社会组织,依条件享受相应的租金优惠,原则上最低租金可按市场评估价的30%予以租赁,最多给予5年支持。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ftq/2024/0513/19558.html

产业园(楼宇)房租支持。对入驻广告产业园(楼宇)的广告企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给予不超过年租金50%,每年一般不超过500万元的房租支持,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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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办公用房支持。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业企业(机构)可申请租用福田区政府产业用房,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租金优惠,最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30%予以租赁;租赁社会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可最高按实际租金投入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租金支持。支持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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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产业空间租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宠物行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租赁社会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可最高按实际租金投入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租金支持。支持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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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入驻经认定的福田区服务业专业楼宇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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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产业用房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新落户福田的健康服务企业(机构),可申请租用福田区政府产业用房,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租金优惠,原则上最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30%予以租赁。
(三)社会物业租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新落户福田的健康服务企业(机构),租赁福田区社会物业作为自用经营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租赁合同期内每年按照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租金支持,按照合同年限支付,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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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物业租赁支持。经备案的人工智能企业租赁社会物业,依条件最高按租赁价格的60%给予补贴,累计支持时间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每年租金支持最高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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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物业支持。新落户的软件企业,可按市场评估价的40%使用政府产业用房,依条件最高可给予全额租金补贴。
(三)社会物业支持。租赁社会物业的企业,依条件给予最高1000万元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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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园区(专业楼宇)房租支持。对入驻区级(含)以上建筑业、建筑装饰设计业等产业园(专业楼宇)的企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分档给予不超过年租金30%,每年最高100万元的房租支持,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
(六)政府物业租赁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可申请租用福田区政府产业用房,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租金优惠,最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30%予以租赁。
(七)社会物业空间协同支持。对入驻经区政府认定符合条件的社会物业的企业及相关社会组织给予租金支持,最高500万元/年,支持期间不得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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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产业用房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国家高新技术或上市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申请租用福田区政府产业用房,依标准最高按市场评估价30%予以租赁,每年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租金支持。
2、社会物业租赁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国家高新技术或上市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以及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租赁社会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依标准最高按实际租金金额70%予以补贴,每年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租金支持。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ftq/2024/0523/19655.html

(一)社会产业空间租金支持。经备案的教育类衍生服务业企业(机构),租赁社会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落户五年内,按条件给予60至100元/m²/月的租金支持,每年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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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产业用房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可申请租用福田区政府产业用房,按 规定给予相应的租金优惠,最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30%予以租赁。
(三)社会产业空间租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在福田区租赁总部自用的社会产业空间, 可依条件给予不超过每月 120 元 / 平方米、每年不超过 500 万元的租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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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落户企业(机构)在福田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按条件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支持,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年,累计一般不超过3000万元,享受租赁支持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否则须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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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创业港支持。区政府物业完成改造后交付使用或支持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的装修资金,运营方按照不低于市场价30%标准缴纳租金。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ftq/2024/0126/18708.html

入驻企业(机构)依条件享受相应的租金优惠,原则上最低租金可按市场评估价的30%予以租赁。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ftq/2024/0126/18706.html

租金支持。对入驻认定为国家、市、区数字经济产业园(楼宇)的数字经济企业和提供配套支持服务的机构平台按条件给予60至100元/㎡/月的租金支持,每年不超过500万元。
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租金支持。对租赁厂房用于建设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的,经备案和评估,一般不超过可按实际租金金额的60%给予租金支持,每年一般不超过支持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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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物业租金支持。对入驻经区政府认定符合条件的社会物业的现代时尚、数字创意企业及相关社会组织予以不超过实缴租金50%的标准,分档给予每年一般不超过500万元的房租支持,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
国际时尚交流平台建设支持。支持打造高端时尚交流平台,对入驻政府物业且经区政府认可的国际时尚交流平台对其入驻给予租金优惠,第一年给予免租支持,第二年按市场评估价的30%为基准予以租赁,第三年按市场评估价的40%为基准予以租赁,支持年限三年,每个项目支持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
时尚教育发展支持。对入驻政府物业的时尚教育机构,同时对其入驻给予租金优惠,第一年给予免租支持,第二年按市场评估价的30%为基准予以租赁,第三年按市场评估价的40%为基准予以租赁,支持年限三年,每个项目支持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
时尚媒体发展支持。对入驻政府物业且经备案的国际时尚媒体,给予免租金支持,支持年限三年,每家时尚媒体支持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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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产业用房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企业,可申请租用福田区政府产业用房,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租金优惠,原则上最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30%予以租赁。
(二)社会产业空间租金支持
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企业在福田区租赁自用的社会产业空间,依条件给予不超过100元/平方米、每年不超过200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企业在福田区租用新能源专业楼宇,依条件给予不超过120元/平方米、每年不超过30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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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产业空间支持
(一)政府产业用房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可申请租用福田区政府产业用房,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租金优惠,最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30%予以租赁。
(二)社会产业空间租金支持。对企业(机构)租赁社会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经备案并经专项审计,一般不超过可按实际租金金额的50%,每年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的租金支持,支持不超过三年。
(三)专业楼宇(园区)支持。鼓励社会物业的运营主体打造专业楼宇(园区),营造良好的集聚发展环境。对符合专业楼宇(园区)认定条件的,经备案,可认定为专业楼宇(园区)。经认定的专业楼宇(园区),可给予运营主体30万元一次性认定支持;认定后,根据其进驻企业情况,予以一般不超过300万元运营支持;对入驻的企业(机构)依条件给予每年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租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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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集群支持。社会物业支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落户企业租赁社会物业自用,按一般不超过实际租赁价格报告的50%给予支持,累计支持时间不超过三年;单个企业每年租金支持一般不超过800万元。
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支持。社会物业支持:生物医药新落户企业租赁社会物业自用,按一般不超过实际租赁价格报告的50%给予支持,累计支持时间不超过三年;单个企业每年租金支持一般不超过800万元。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ftq/2024/0126/18716.html

入驻科技楼宇的科技企业,依条件分档给予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租金支持。
对入驻经认定的福田区科技产业园区,且经备案的科技企业按照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办公用房支持,每年支持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对合作的创投机构投资的企业或经区政府重点支持的科技产业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孵化的项目,或经头部科技企业投资的上下游企业,依条件按不超过融资金额的5%给予租金支持,支持一般不超过500万元。
对从事智能硬件研发的初创型科技企业,按照其上年度获得融资金额的5%,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并可按照70元/平方米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租金支持。
对符合片区产业转型发展方向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承租社会物业,按租赁评估价格的60%给予租金支持,支持一般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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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园区(专业楼宇)房租支持。对入驻区级(含)以上文化创意、现代时尚、数字创意、旅游、体育等产业园(专业楼宇)的企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分档给予不超过实缴租金的30%,每年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的房租支持,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
(六)政府产业用房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可申请租用福田区政府产业用房,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租金优惠,最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30%予以租赁。
(七)社会物业租金支持。对入驻经区政府认定,符合条件的社会物业的企业给予租金支持,一般不超过500万元/年,支持期间不得转租。
(一)工匠大师引进支持。对上一年度起国家级、省级工匠大师在福田区落户的企业,入驻满一年后,按照其租金、装修费用及设备购置费等总费用的50%,分别给予一般不超过50、30万元一次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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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产业用房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可申请租用福田区政府产业用房,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租金优惠,最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30%予以租赁。
(三)自用仓库租赁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供应链企业,在深圳市内或市外租赁自用仓库用房的,可按其上年度1月1日至本年度12月31日之间,最长连续12个月实际支付租金的50%,给予一般不超过20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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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产业用房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可申请租用福田区政府产业用房,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租金优惠,最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50%予以租赁。
(二)高端服务业楼宇(园区)支持。鼓励福田区社会物业的运营主体积极引进和集聚高端服务企业(机构),打造专业楼宇(园区),营造良好的集聚发展环境。对入驻的商业及高端服务业企业(机构)依条件给予每年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租金支持。
(三)社会物业租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租赁福田区社会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一般不超过按企业(机构)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支付租金投入的30%,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的租金支持。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ftq/2024/0126/18723.html

(一)政府产业用房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可申请租用福田区政府产业用房,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租金优惠,最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30%予以租赁。
(二)社会产业空间租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餐饮企业,租赁社会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可按实际租金投入的30%,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的租金支持。支持不超过三年。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ftq/2024/0126/18722.html

(一)政府产业用房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申请租用政府产业用房的,可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租金优惠,最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30%予以租赁。
(二)专业楼宇(园区)支持。鼓励社会物业的运营主体打造专业楼宇 (园区),营造良好的集聚发展环境。对符合专业楼宇(园区)认定条件的,经备案,可认定为专业楼宇(园区)。对入驻的企业(机构)依条件给予每年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租金支持。
(三)社会产业空间租金支持。对企业(机构)租赁社会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经备案并经专项审计,一般不超过实际租金金额的50%,每年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的租金支持,支持不超过三年。
(四)工业厂房租金支持。对企业租赁自用厂房并开展研发或生产制造的,经专项审计,按照年度实际租金金额的50%,给予每年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的租金支持。
(五)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租金支持。对租赁厂房用于建设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的,经备案和评估,一般不超过实际租金金额的60%给予租金支持,每年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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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产业用房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可申请租用福田区政府产业用房,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租金优惠,最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30%予以租赁。
(二)社会产业空间租金支持。对法律服务机构租赁社会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经备案并经专项审计,一般不超过实际租金金额的50%,每年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的租金支持,支持不超过三年。
(三)法律服务业楼宇(园区)支持。鼓励福田区法律服务机构引进和集聚,打造专业楼宇(园区),营造良好的集聚发展环境。对符合专业楼宇(园区)认定条件的,经备案,可认定为专业楼宇(园区)。对入驻的法律服务机构依条件给予每年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租金支持。对入驻福田区认定的高端服务业楼宇(园区)的法律服务机构,依条件给予每年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租金支持。
(二)法律人才公寓试点支持。充分利用市场化房源,开展福田法律人才公寓试点,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给予租金支持,不超过实际租金的50%。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ftq/2024/0126/18729.html

(一)产业园(专业楼宇)建设支持。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建筑业、建筑装饰设计产业园,鼓励社会物业运营主体打造专业楼宇,提供优质空间、优惠租金及配套服务方案引进和集聚优质企业,按照实际投资总额的50%,给予一般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支持,主要用于园区(楼宇)环境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信息化建设等。
三)园区(专业楼宇)房租支持。对入驻经区政府认可的建筑业、建筑装饰设计产业园(专业楼宇)的企业、协会等,依条件分档给予不超过年租金40%,每年一般不超过500万元的房租支持,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
(五)政府物业租赁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可申请租用福田区政府产业用房,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租金优惠,最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30%予以租赁。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ftq/2024/0126/18728.html

9.打造专业楼宇(园区)。鼓励社会物业的运营主体打造专业楼宇(园区),营造良好的集聚发展环境。对符合专业楼宇(园区)认定条件的,可认定为专业楼宇(园区),给予运营主体30万元认定支持;认定后,根据其进驻企业情况,给予最高300万元运营支持;对入驻的企业(机构)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租金支持。
10.降低企业租金成本。对企业(机构)租赁社会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支持。
11.降低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租金成本。鼓励企业投资建设智能制造工厂项目,对租赁厂房用于建设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的,给予每年最高1000万元支持。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ftq/2024/0228/18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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