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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思明区“三高”企业两税超基数奖励申报
发布时间:2021-07-2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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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依据
厦门市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2019〕17号)
2.政策内容(摘要,具体以政策文件为准)
对年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比上年度增加超过100万元的“三高”企业,以首次符合条件的上年度为基数,超过基数部分未达到1000万元(不含)的,对超过基数部分奖励20%;超过基数部分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超额累进方式对超过基数部分予以奖励:1000万元以内的部分奖励30%,1000-5000万元的部分奖励40%,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奖励50%。
3.申报时间:2021年7月19日-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