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动态
思明区开展2019年思明区上市企业扶持政策兑现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思明区推动企业改制上市的实施办法》(厦思政〔2017〕77号),现将2019年扶持政策兑现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2017年1月1日起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签批的准予企业名称、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中的落款时间认定)、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股转系统函号中的年度认定)或经厦门市证监局辅导备案(以批准备案日期认定)的企业。
二、扶持政策
自股改年度起3年内,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比股改前一年度增量部分的80%给予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需提供材料
(一)《思明区上市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厦思政〔2017〕77号)》
(二)《思明区上市企业扶持资金明细表(厦思政〔2017〕77号)》(包括电子文档)
(三)营业执照副本,市场监督管理局签批的准予企业名称、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厦门市证监局辅导备案证明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函。
(四)申请企业最近2个完整公历年度至申报日企业名称、跨区注册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市场监督管理局签批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五)纳税证明
1.厦门市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中打印的2018年度、股改前一年度入库期纳税证明。扣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可以计入,退税款予以扣减,罚款不予计入,下同。
打印方法:登陆厦门市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点击:无纸化办税——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开具,实名认证后选择“缴(退)款时间为2018-1-1至2018-12-31”,分别查询“打印格式(明细、汇总)”、点击“打印预览”后打印。
股改前一年度为2016年的,还需按上述方法分别打印1-4月、5-12月纳税证明。
(六)法代表人签署的承诺函(向思明区发改局提交的承诺函)。
(七)扶持资金收款收据。
(八)其它相关材料。
二、各级税收留成计算方法
(一)厦门市地方留成税收
1.企业税收
2015及以前年度地方留成税收=增值税*25%+营业税+企业所得税*40%+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2016年度地方留成税收=1-4月传统增值税*25% + 1-4月营改增增值税 + 5-12月增值税*50%+企业所得税*40% + 1-4月营业税 + 5-12月营业税*50%+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2017及以后年度地方留成税收=增值税*50%+企业所得税*40%+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2.个人所得税
厦门市地方留成税收=个人所得税*40%
(二)思明区留成税收
思明区留成税收=厦门市地方留成税收*37%(201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比例为40%)
三、其他
上述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有关证照、证明、原始凭证等验原件留复印件。申请材料按份按顺序整理,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流程
申请企业填报《思明区上市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厦思政〔2017〕77号)》、《思明区上市企业扶持资金明细表(厦思政〔2017〕77号)》,按申请企业税收属性向所属街道办事处申报,经街道办事处初审、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局审核、区政府批准后兑现政策。
五、申报时间
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
(一)各街道办事处应积极通知企业进行申报,做好扶持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指导企业做好申报材料编报,确保扶持政策兑现工作顺利完成。
(二)企业同时符合本扶持政策和市、区与税收挂钩的其他扶持政策时,可择高但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违反规定重复、多头申报享受扶持资金的,追回已享受的扶持资金,首次发生的,取消当年度扶持项目申报资格,再次发生的,取消3年内所有扶持项目申报资格。
企业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扶持资金的,追回已享受的扶持资金,取消5年内所有扶持项目申报资格,并将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扶持政策汇编、扶持政策兑现通知、扶持资金申请表格、纳税证明材料打印、收款收据格式等有关资料,可到邮箱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