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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开展兑现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奖励工作
发布时间:2023-04-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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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厦思政〔2018〕108号),现就落实思明区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企业纳税在思明区,2020年度纳税超500万元(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且是市级(含)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小巨人企业。
2、个人2020年度工资薪金所得在社平工资2倍(含)以上,且缴交社保满三年(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人才。
二、奖励标准
每个名额一次性补贴3万元。
名额分配标准如下:
1.企业2020年度纳税超过500万元(含),给予企业10个人才补贴名额;
2.企业2020年度纳税超过1000万元(含),给予企业15个人才补贴名额。
三、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封面(附件1)。
2、申请材料目录(申请材料目录隔页用红色纸,附件2)。
3、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奖励申请表(附件3)。
4、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
5、企业获市级(含)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小巨人的证明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文件可以是批准文件或认定证书)。
6、企业人才奖励汇总表(附件4,申报时除提交纸质版表格外,还需同时提交电子版表格)。
7、企业纳税证明(入库期)。打印方法:登录厦门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查询打印方式选择“按入库期”、显示方式选择“汇总显示”,入库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查询后下载、打印。
8、个人“申报收入明细查询”证明。打印方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电脑版)https://etax.chinatax.gov.cn/(手机个税APP登录后)—扫码登录—特色应用—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日期选择“2020-01至2020-12”—查询—下载。
9、个人完税证明打印方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电脑版)(手机个税APP登录后)—扫码登录—特色应用—纳税记录开具—税款所属期“2020-01至2020-12”—输入验证码-生成纳税记录—下载生成PDF版本,输入个人身份证后六位打印盖公章。
10、社保缴交证明。打印方法:登录厦门市税务局(电脑版)-社保业务-社保缴费证明开具-税款所属期选择2018年01月01日-2020年-12月31日,输入人员身份证号-查询-打印-下载打印后盖公章。
四、相关说明
1.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奖励申请表,填写基础部分和第六条。
2.申报企业计算纳税总额,可以合并下属企业税收。下属企业必须是申报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又是市级(含)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小巨人企业,提供书面材料。
3.厦门市统计局发布2020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08554元。
4.申请单位法人、街道领导签名本人签名,不能用签名章代替。落款时间不能空。
5.申请材料加盖公章,按顺序用拉杆夹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6. 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企业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无需胶装)提交街道盖章后,于5月19日前统一提交至厦门市科技服务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