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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开展2022年度软件信息业政策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3-08-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思明区加快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2023年)

一、引进奖励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企业新引进其投资占股的独立软件信息企业,且纳入规模以上软件信息业统计的,一次性给予引进方10万元奖励。若引进方涉及2家及以上企业的,申请奖励时须书面委托其中一家企业具体办理,奖励金分配由引进方自行商定。
(二)申报材料
1.思明区加快推进软件信息业发展若干措施政策申报表(附件1);
2.企业新引进其投资占股的独立软件信息企业证明材料;
3.委托书(引进方涉及2家及以上企业的需提供);
4.企业申报年度完税证明;

5.企业承诺书(附件2)。


二、入统奖励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企业在2022年度首次纳入规模以上软件信息业统计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入统奖励。
(二)所需材料
1.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2年度1-11月财务状况表(F203表,网页打印);
2.企业承诺书(附件2)。

三、增产奖励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规上软件信息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量300万及以上的按超额累进方式奖励,增量50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3‰奖励,增量5000万元(含)-2亿元部分按5‰奖励,增量2亿(含)-4亿元部分按8‰奖励,增量4亿元及以上部分按1%奖励,奖励金上不封顶。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奖励金给予80%且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次年年度营业收入仍实现正增长的给予兑现剩余部分。
(二)申报材料
1.思明区加快推进软件信息业发展若干措施政策申报表(附件1);
2.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申报年度及前一年度11月财务状况表(F203表,网页打印);
3.申报年度及前一年度税款所属期间为11月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4.企业承诺书(附件2);
5.企业申报年度完税证明。
 
四、增速奖励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规上软件信息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量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连续2年增长(设立未满2年的企业除外)且当年增速达到25%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增速达到40%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40万元奖励,增速达到60%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材料
1.思明区加快推进软件信息业发展若干措施政策申报表(附件1);
2.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申报年度及前一年度11月财务状况表(F203表,网页打印);
3.申报年度及前一年度税款所属期间为11月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4.企业承诺书(附件2);
5.企业申报年度完税证明。

五、龙头企业上台阶奖励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按《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2〕2号)相关条款给予50%的配套奖励,即对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全市规上软件信息业平均增速,且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规上软件信息企业,按“晋级补差”原则,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5万元、50万元、75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所需材料
1.已取得市级上台阶奖励的证明材料(银行流水账单);
2.企业申报年度完税证明;
3.企业承诺书(附件2)。

六、研发费用补贴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规上软件信息企业2022年度研发费用同比增速10%及以上的企业,按其年度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8%给予补贴,单家企业不超过500万元。该项补贴设5000万元专项预算资金,根据年度申报情况核定兑现比例。
(二)申报材料
1.思明区加快推进软件信息业发展若干措施兑现申报表(附件1);
2.2022年度研发费用补贴兑现申请表(附件3);
3.2022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概况表(分项目填报)(附件4);
4.企业承诺书(附件2);
5.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21年度及2022年度完整表单,须有税务主管机关业务专用章的原件);
6.所属2021年度、2022年度的纳税证明(入库期及所属期均需提供,须有税务主管机关业务专用章的原件)。
(三)拨付方式
1.本年度首批计划拨付时间:2023年12月前。
首批拨付企业在符合上述奖励对象及标准的基础上,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所属2022年度研发费用同比增速高于15%(含);二是信用信息良好;三是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四是研发管理较为规范,近两年均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且研发费用调整不超过20%或经研发项目评估情况良好的。
首批拨付企业按照可获得研发费用补贴的30%拨付。
2.尾款计划拨付时间:2024年12月前。
拨付前如企业数据未确定或研发费用应调未调的,经与相关部门再次核实确认相关情况,计算拨付金额。

七、引才补贴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软件信息企业2022年聘用的新员工,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按其获得的2022年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给予50%配套补贴,即博士(不超过40周岁)每人40000元、硕士(不超过35周岁)每人25000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不超过30周岁)每人15000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5000元。
(二)所需材料
1.企业引进人才信息汇总表(附件5);
2.已取得2022年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水账单等;
3.企业承诺书(附件2);
4.企业发放给所聘用新员工引才补贴的银行转账证明材料(需在收到引才补贴的三个月内上传至智慧思明企业VIP服务平台)。

八、留才奖励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由软件信息企业自主选择推荐骨干人才,按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规模给予留才奖励名额。对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1亿元(含)-5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5、10、15、20个名额,一次性给予每个名额3万元奖励。企业骨干人才应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且上一年度实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前)高于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两倍。
(二)申报材料
1.思明区加快推进软件信息业发展若干措施政策申报表(附件1);
2.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申报年度11月财务状况表(F203表,网页打印)(规上软信企业提供);
3.申报年度税款所属期间为11月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4.企业骨干人才信息汇总表(附件6);
5.合同证明: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企业骨干人才上一年度实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前)证明材料(骨干人才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和公司个税申报明细表);
7.员工申报年度社会保险缴交证明;
8.企业承诺书(附件2);
9.企业发放给骨干人才留才奖励的银行转账证明材料(需在收到留才奖励的三个月内提供)。

九、专项人才奖励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2年新获得高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本区软件信息企业聘用人才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对2020年至2022年,软件信息企业中取得大数据专业工程师、大数据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材料
1.思明区加快推进软件信息业发展若干措施政策申报表(附件1);
2.企业专项人才信息汇总表(附件7);
3.合同证明: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技术职称证明:高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大数据专业工程师或大数据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员工申报年度社会保险缴交证明;
6.企业承诺书(附件2)
7.企业发放给所聘用人才专项人才奖励的银行转账证明材料(需在收到专项人才奖励的三个月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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