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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开展2019年度软件信息企业租金补贴兑现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2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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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思明区引进和培育优秀软件信息企业六条措施的通知》(厦思政〔2017〕55号)和《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修订思明区引进和培育优秀软件信息企业六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厦思科信〔2019〕8号),我局现开展2019年度租金补贴兑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注册地和税收归属思明区的软件信息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含)。
2.现办公地址在软件园二期周边,“软件园二期周边”包括吕岭路以南和以北两个区域。
以南区域包含:(1)东至前埔东路,西至洪莲路,南至洪莲中路——前埔中路,北至吕岭路;(2)东至环岛东路,西至会展路,南至会展北路,北至吕岭路。
以北区域包含:东至环岛东路,南至吕岭路,往西、往北至与湖里区交界处(不含软件园二期)。
二、补贴标准
补贴方式为按照年度给与一次性补贴,此次申报年度为2019年度:
1.500㎡≤办公面积<1000㎡,一次性补贴10万元;
2.1000㎡≤办公面积<1500㎡,一次性补贴20万元;
3.1500㎡≤办公面积≤2000㎡,一次性补贴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思明区软件信息企业租金补贴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4.场地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租金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公司出具的场地平面示意图及报告复印件(附测绘公司资质证明);
6.国地税所属期纳税证明。(2019年1月-2020年6月);
7.政策申报承诺书。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其中第1、6、7项为原件,第2、3、4、5项为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注意事项
1.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纳税所属街道;
2.各街道负责审核企业提交材料原件、税属、营收情况,并开展现场核查,签署意见后于2020年9月4日前将材料提交至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