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动态
2020年陕西省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9-11-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绿色生态技术应用
(一)中深层地热能采暖项目
1.申报范围
民用建筑利用中深层地热资源,采用高效换热技术进行供热的项目。
2.申报主体
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或合同能源管理公司。
3.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所在地区应具备较好的中深层地温资源利用条件。
(2)申报项目的建筑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
(3)申报项目应在推广计划正式下达之日起两年内竣工并申请验收。
(4)申报项目办理了立项、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符合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法规,项目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开发企业有相应的开发资质。
(二)绿色建筑项目
1.申报范围
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7〕98号)文件要求的项目。
2.申报主体
项目建设单位。
3.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
(2)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并通过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实施情况的核查。
二、建筑能效提升
(一)农村民居节能改造项目
1.申报范围
农村民居节能改造项目。
2.申报主体
县住建(规划)局、县财政局或申报开展试点示范的主体单位(技术持有、产品生产企业)。
3.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可通过增加外墙保温、增加屋面保温、改造门窗、室内隔热吊顶等方面进行改造,且改造后节能达到50%;
(2)农村建筑应因地制宜,具有地方特色,可参考《陕西省农村特色民居设计图集》;
(3)申报的工程项目规模不低于10户。
(二)农村清洁能源取暖示范项目
1.申报范围
关中地区农村民居清洁取暖工程。
2.申报主体
县住建(规划)局、县财政局或申报开展试点示范的主体单位(技术持有、产品生产企业)
3.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源热泵等高效清洁能源措施。
(2)项目承担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起止时间,预期实施目标,具体建设内容、采用技术手段和详细工程清单、实施地点、计划进度,投资规模等内容;
(3)项目要有较强的代表性,能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装配式建筑推广普类项目
1.申报范围
民用建筑工程项目,优先支持装配率高、社会资本投资的工程项目。
2.申报主体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申报。
3.申报条件及要求
(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项目,选用的部品、构件装配率不低于20%;单体工程采用的工业化部品构件在四种以上。
(2)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项目,结构体系及配套技术应先进安全可靠,内、外围护结构宜采用装配式墙板。
(3)申报项目应取得土地、规划、建设等合法审批手续,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以及采用的技术体系、构配件产品应符合国家及省级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相关标准要求。
(4)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财政资金全额投资项目、获得建筑面积奖励的项目,专项资金不予资助。
(四)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
1.申报范围
在本省范围内,在建的装配式民用建筑工程项目。优先支持技术创新集成水平高、规模化应用的工程项目。
2.申报主体
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或者技术持有、产品生产的企业进行申报。
3.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已取得土地、规划等建设手续,规划设计方案及技术应用体系基本确定,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
(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或采用预制构件、部品5种以上。钢结构建筑应成体系及配套技术应有创新性。
(4)项目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应高于强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