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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陕西省省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9-10-2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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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委网信办、市(区)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委网信办《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建〔2016〕87号)有关要求,于近期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1.列入《陕西省“十三五”信息化规划》等发展规划,符合《2019年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点》等要求的重点项目。
2.促进跨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升社会公共管理能力和公众服务水平、重要信息资源和政务大数据开发利用的项目,重点是“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应用等。
3.纳入民生工程范围,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服务弱势群体等为主要目标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重点是教育、就业、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智慧城市、文化旅游名镇信息化、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建设等方面。
4.符合《陕西省2019年网络扶贫工作要点》要求,因地制宜开展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等方面的网络扶贫试点项目。
5.加强网络安全建设方面的项目,包括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和技术支撑建设,网信前沿技术、核心技术研究,网络安全监测、防护、预警、应急处置等建设,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网络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
6.加强技术管网治网方面的项目,包括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技术能力建设,新技术新应用大数据安全监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技术屏障研究与建设等。
7.促进新媒体发展方面的项目,包括网络新闻信息发布系统升级,网络媒体新技术研发应用,网络媒体传播力影响力评价和提升等。
8.加强全省网评队伍和网信领域社会组织建设方面的信息库、教育基地建设和人才培养等项目。
9.列入全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的重点项目工程,列入全省网信军民融合、北斗应用行动计划的重点项目工程,符合《关于开展数字经济试点示范的意见》要求的数字经济领域重大试点示范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省级部门、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和有关单位限报1个项目。
2.省级部门、各市(区)和有关单位申报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基于省、市信息化中心和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实施。机房、网络、数据存储与灾备、基础安全保障、运维服务、基础信息共享等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资源均纳入全省统一建设部署,不在申报项目范围内。单位内部局域网建设、PC机及办公设备购置不在申报项目范围内。优先支持完成业务梳理的省级部门和纳入省、市信息化中心的部门及单位的业务系统应用和信息资源开发项目;重点行业和领域推进网络安全预警监测和安全信息的共享,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防护,网络安全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
3.各市(区)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仅支持试点示范项目,应由本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内。对深度贫困地区项目优先支持。可申报范围包括:文化旅游名镇信息化、网络扶贫、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市级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试点;数字经济重大试点示范或网信产业(孵化)园区;新媒体发展方面。
4.2019年前(含2019年)已支持的在建项目,按照项目责任书约定应完成而未完成的,或完成但未验收的项目建设单位,原则上不得再申报新项目。
三、申报程序
1.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陕西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1)、《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结合自主可控工作要求编制项目建设方案(附件3),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项目申请文件(地市项目需网信办与财政局联合上报)和相关附件(附件1-3),分别报送至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相关处室(纸质文件各2份、电子版各1份)。同时在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项目库外网系统访问方式:
(1)直接访问:http://xmk.sf.gov.cn。
(2)访问财政外网主页http://czt.shaanxi.gov.cn/,点击“网上服务→行政审批→专项资金项目库”。
项目库内网系统访问方式:
各级财政用户可直接访问政务内网IP地址:10.77.1.48,登录“陕西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
2.省委网信办相关处室根据业务领域分工,负责接受咨询和受理申报,会同省财政厅对项目初审和筛选,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项目将被列入2020年度省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计划。
附件:
1. 陕西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020年度)
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0年度)3.陕西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参考)
中共陕西省委网信办
陕西省财政厅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