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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开展工业厂房租赁费补贴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1-07-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武经开〔2019〕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工业厂房租赁费补贴项目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迁入)时间不超过3年(2018年1月1日后),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申报企业的当年度财政贡献达到30万元以上或者近三年累计生产设备投资达到800万元以上。

2、企业或企业股东(指股份占比20%以上的股东)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主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上市(挂牌)企业;中国民营企业五百强;企业近3年累计获得实际到位投资额超过800万元。

3、厂房租赁费补贴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发生的租赁费用。租赁厂房需为工业厂房,工业厂房指在本区范围内,按照或参照国家通用标准、行业规范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出租给企业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工业用厂房,包括通用厂房和专用厂房。

4、租赁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且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企业在本区有多个租赁厂房的,可合并计算。

5、2020年度企业未享受过厂房租赁减免政策;相关情形说明:1上年度成功申报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再次申报,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2019年度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已纳入规上企业;2020年度销售额比上2019年度增长50%以上。享受补贴的用房不得对外租售或者改变用途;2本项政策《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武经开201932号)第二条 支持企业用地用房其他政策不重复支持:3本项政策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武经开办20207号)第一条  减轻企业负担中减免企业房租不重复支持。

二、补贴标准

1、租赁厂房补贴面积按企业实际租赁面积计算,若实际租赁面积高于2000平方米的,按2000平方米计算;

2、厂房租金单价按企业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中每月租金单价计算(不含物业、水电等及其他税费),若每月租金单价高于25元/平方米的,按每月25元/平方米计算;

3、在以上两条标准的基础上,单个企业按照房租合同价格(不含物业、水电等及其他税费)的80%进行补贴。

补贴标准以本次发布通知为准。 

三、申报资料

1、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工业厂房租赁费补贴项目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厂房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

4、租金付款凭证及发票复印件。

5、企业租赁标准厂房的平面图、面积、使用情况等说明及证明材料。

6、企业2020年度完税证明(税务部门盖章)或生产设备投资合同、发票复印件。

7、投资方的证明材料,如:投资方营业执照、出资协议、资金到位证明、被投资单位的公司章程、2020年度审计报告等。

8、承诺函。

另:连续享受租赁企业需提供申报年度审计报告,以上申报资料全部加盖企业公章,按A4纸张装订一式二份。

四、申报时间

于2021年7月16日前申报(申报资格以递送纸质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就高不重复”,“诚信守诺”,“守法守规”的原则要求,并在获得奖励后履行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承诺。

(二)申报企业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证明文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节,将收回全部奖励资金或扣除其他应发入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五年内不予受理相关奖励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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