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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夏区2021年市级农业标准化与“二品一标”品牌创建补助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2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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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管理要求,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对审核通过的《武汉市江夏区2021年市级农业标准化与“二品一标”品牌创建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7日—11月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江夏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武汉市江夏区2021年市级农业标准化与“二品一标”品牌创建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产品优质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及中央、省委、市委1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培育“二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等工作,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级农业标准化与“二品一标”品牌创建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准出、全程追溯等制度有效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稳定运行,充分发挥检测监测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全区“二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数量稳步增加,品牌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促进全区乡村振兴。
二、资金额度及分配意见
根据我区2020年以来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追溯制度、追溯系统运行维护、“二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与续展及参展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经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1年农业标准化与“二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创建项目资金共计438万元,其中2020年以来“二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及参展补贴资金共计138万元,2021年新建市级标准化建设项目40万元(项目单独申报),2021年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200万元(项目单独申报),2020年下半年以来农业标准化生产追溯制度补贴资金共计60万元。
三、补贴范围和对象
(一)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追溯制度
支持2020年下半年以来我区纳入武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管理的,坚持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检测上报信息排名在全区靠前的农业企业和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给予一定奖励补助,奖励补助对象占全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企业和街级监管站的前30%左右。(截止2021年9月30日)
(二)“二品一标”。在本区注册登记的农产品生产、加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政府明文授权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我区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的“绿色食品”,在“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机产品”或在市局备案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机产品”,2020年—2021年农业农村部认证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以上均含续认证)。为鼓励复工复产,2020年申报但因疫情防控原因推迟获得“二品一标”证书的(截止2021年9月30日)。
2、参加国家和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组织的2020年全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农产品交易会、农产品加工投资贸易洽谈会绿色食品展等,或者完成省、市农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的。
3、由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展会获奖的予以奖补。
(三)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
对2021年新建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通过检查验收的给予补贴。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武汉市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武农办【2021】8号)文件要求实施。
四、补贴标准
(一)“二品一标”补贴
1、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我区新认证和完成续展的绿色食品,每个产品补助2万元,每家企业最高补助10万元;新认证和完成续认证的有机产品(在市局备案),每个产品补助2万元,每家企业最高补助10万元;2020年—2021年获得农业农村部认证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单位,每家补助20万元。因疫情防控原因2020年申报推迟到2021年获得绿色食品新认证和续展的绿色食品,每个产品补助2万元,每家企业最高补助10万元。
2、参加国家和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组织的2020年全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有机茶叶博览会、农产品交易会、农产品加工投资贸易洽谈会和绿色食品展的企业和单位每家每次补贴3万元。在以上展会中参展企业获得奖项的按照金奖3万元、银奖2万元、铜奖及以下1万元予以奖励补助。
(二)农业标准化生产追溯制度
1、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对于纳入武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全区排名前30%左右的监管站每个监管站予以补贴3万元,对今年在我区突发疫情期间坚持检测检测数据上传的监管站每个补贴2.1万元。(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2021年9月30日)。
2、纳入武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管理的企业。对于纳入武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系统使用排名位于全区前30%左右且上传天数较多的蔬菜企业、对于全区排名前30%左右的林果茶企业、对于全区排名第一的屠宰企业、全区排名第一的畜禽企业每个补贴2.4万元(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2021年9月30日)。
(三)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有关项目安排,2021年,我区将新建4家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每个农业标准生产示范企业补助10万元(待项目验收后拨付)。
五、补贴资金管理及发放
(一)资金筹措
2021年“二品一标”及农业标准化生产追溯制度以奖代补项目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部门统一下发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按照计划拨付区农业农村局。
(二)补贴申报程序
1、申报“二品一标”补贴及资金的企业和单位填写《武汉市农业“二品一标”品牌农产品补助项目申报表》并将“二品一标”认证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统一汇总装订,送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市、区农业农村局备案经网上公示后拨付资金。
2、申报农业标准化生产追溯制度补贴项目的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将日常巡查图片、抽样记录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记录等相关资料统一汇总装订,申报农业标准化生产追溯制度补贴项目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将检测记录及相关资料台账汇总装订。上述两类资料送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审核无误后,报区农业农村局,由其核发财政补贴资金。
六、有关事项
(一)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继续加强监督与管理,凡发现骗取、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经查实的,取消本年度财政补贴,并通报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申请补贴的农产品生产企业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规,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取消补贴资格。
(三)获得补贴的相关企业,应严格落实生产技术规程,确保质量安全,努力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增效。
附件一:2020-2021年江夏区“三品一标”补贴资金分配表
附件二:2020-2021年江夏区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及追溯制度补贴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