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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南区组织开展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发展外向经济展会补助奖励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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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开发区管委会 汉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武经开〔2019〕3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2021年企业参加国内、国外(境外)展会的奖励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本区;有健全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实行独立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
2、由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组织参加2021年国内、国外(境外)展会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1、市财政给予展位奖励的,按照市奖励标准的100%予以配套;
2、市财政无奖励的,按照参展企业实际展位费的50%给予补助。
3、以上奖励国内展会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国外(境外)展会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三、奖励名单
2021年武汉名优创新产品(宁波)展销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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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拟配套奖励金额(元) |
1 |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
50000(封顶 ) |
2 |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乘用车公司 |
50000(封顶 ) |
3 |
岚图汽车 |
50000(封顶 ) |
4 |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 |
50000(封顶 ) |
5 |
武汉大汉口食品有限公司 |
24000 |
6 |
武汉市金汇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16000 |
7 |
柔维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4000 |
8 |
武汉车视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9 |
武汉市智尚设界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详见武汉市经信局官网关于系列展会的补助公示)
四、企业申报材料1、参展补贴项目申报表(附件1);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纳税证明材料;
3、所参加境外知名展会简介;
4、参展协议或展位合同或复印件(已获得市财政奖励的参展企业无需提供该项材料);
5、展位费、物流费、差旅费发票或相关凭证(已获得市财政奖励的参展企业无需提供该项材料);
6、参展情况简报及现场照片。
五、申报时间
申报起止时间是申报发布之日至2021年11月23日下午17点,逾期将不予受理。为提高申报企业资料审核效率,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勿缺勿漏。
六、注意事项
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中 “支持与贡献相适应”,“就高不重复”,“诚信守诺”,“守法守规”的原则要求,并在获得奖励后履行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