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动态
江夏区关于申报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和发展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中共江夏区委 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夏发[2019]5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意见》(夏政办[2019]1号)和《区住建局 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江夏区建筑业企业科技创新和发展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夏住建[2019]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江夏区建筑业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申报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统计台账及年度联网直报报表;
5.申请奖项证明文件;
6.完税证明文件;
7.申报材料真实性法人承诺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8.企业简介及发展规划。
二、申报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为企业申报时间,逾期视为企业自动放弃。
三、申报要求
1.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书填写完整,加盖企业公章。
2.申报资料清晰完整,证据链充足,要求规范整理成册(有封面及目录),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联系方式
政策业务咨询电话:17841018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