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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2022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支持农业经营主体粮食生产补贴项目

发布时间:2022-12-2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精神,以及区财政局对2022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支持粮食生产项目的工作要求,现制定《江夏区2022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粮食生产补贴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项目目标
本项目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种植业体系为目标,以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为重点,稳定粮食生产,扩大优质稻品种种植,遏制耕地撂荒,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辐射带动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项目支持对象和奖补标准
本项目对2022年在江夏区内水田面积达到200亩及以上且种植水稻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按照区财政局切块资金总量除以申报后核定的面积确定亩平奖补标准,到户补贴资金四舍五入精确到百位。
三、申报条件及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在江夏区范围内,水田面积达200亩及以上且种植水稻的农业经营主体,且示范辐射效果明显。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据实填报江夏区2022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书。
四、申报程序、项目审核和项目审定
(一)申报程序
由项目申报主体根据申报指南,将项目申报书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种养业科(种植)。
(二)项目审核
种养业科(种植)会同各街道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申报书、种植情况介绍、种植土地来源证明、相关种植证明材料、项目真实性承诺等等。
(三)项目审定
农业农村局种养业科(种植)将符合奖补条件的项目,经分管领导审批后,集中提请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讨论审定。区农业农村局对审定的申报项目和资金分配方案以正式文件报区财政局审批。
五、相关要求
1、申报书应客观、真实、准确。项目单位在项目审核验收时确保能够提供齐全的佐证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2、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核实项目真实性。
3、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格式见附件。
4、项目申报时间:从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8日止。


政策咨询:027-6552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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