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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开区开展首次获评创新型中小企业奖励资金申报
发布时间:2023-06-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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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开区“助跑计划”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武经开规〔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将武汉经开区(汉南区)首次获评创新型中小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首次获评的创新型中小企业,须为成立时间1年以上,新落户本区3年以内的企业(2020年1月1日以后),在我区有实际办公场所(工位除外),在本区缴纳社保人员不少于3人(社保提供缴纳证明年度为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之间,以社保缴纳窗口打印证明为准),本年度或上年度营收超过50万元。
(2)同等级别认定结果未在我区获得同类奖励。
二、奖励标准
第九条 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对首次获评的创新型中小企业(须新落户3年内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表(附件1)。
(2)实际办公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3)提交2022年度或2023年度截止6月30日财务报表或增值税发票作为营收佐证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
(5)承诺书(附件2)。
四、申报程序
1、企业于6月25日前进入武汉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点击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注册和提交电子申报资料(所有文件材料须(PDF)盖章扫描上传)。
2、接到提交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3天内提交盖章版纸质材料2份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57号政策兑现窗口,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3、区经信局负责政策解释和申报资料实质性审核;各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五、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条款中创新型中小企业奖励与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就高不重复享受。
(2)实际办公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入驻协议或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等(近3个月缴纳水电、房租付款凭证及相关票据,现场照片等);缴纳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之间的企业缴纳社保清单(以社保缴纳窗口打印证明为准)。
(3)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武汉经开区“助跑计划”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中总则“支持与贡献相适应”,“就高不重复”,“诚信守诺”,“守法守规”的原则要求,并提交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