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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开展2023年年度服务业 “小进规”入库工作

发布时间:2023-09-2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尽快做好东湖高新区服务业“小进规”工作,现组织开展2023年年度服务业“小进规”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上服务业入库范围
表1 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营收标准

行业门类

名称

营业收入标准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00万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Q84

卫生

K702-K709

房地产业

1000万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P

教育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00万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Q85

社会工作


二、入库时间
年度入库申报时间分2023年10月和2024年1月两批进行。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前,第二批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前。
月度入库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前,每月25日前截止申报。仅可申报新建新投产企业(企业于2023年四季度及以后成立)。
三、申报材料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带二维码);
(5)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带二维码);
(6)收入构成说明加盖公章;
(7)其他合同、发票、完税证明等文件;
(8)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函(见附件)。
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所在地发生跨省变更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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