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硚口区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武汉总部企业政策兑现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
根据武汉市《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总部经济政策复核及兑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总部企业政策复核及兑现工作,请各单位对照《2023-2024年度总部经济政策兑现资金申领指南(硚口区)》(见附件),组织已认定的武汉总部企业准备相关资料,确保通知到每家已认定的武汉总部企业。请各单位于8月2日前,将企业政策兑现资金申领资料报送至我局。


附件:

1.武汉市总部企业认定名单信息汇总表(硚口区)/uploads/allimg/240704/1-240F41FK4S1.xlsx

2.2023-2024年度总部经济政策兑现资金申领指南(硚口区)/uploads/allimg/240704/1-240F41FP9120.pdf

区发改局

2024年7月4日


2023-2024 年度总部经济政策兑现资金申领指南(硚口区)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 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1〕16 号)、《市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 政策措施工作指引的通知》(武发改规〔2022〕2 号),现就 硚口区 2023-2024 年度总部经济政策兑现资金申领工作有关 事项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 2023-2024 年度总部经济政策兑现资金的企业,须 为已认定的武汉市总部企业,且符合相关奖励标准。
二、申报流程
企业根据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 申请,行业部门受理申报材料后,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报区发改局。按照区 级评审、市级最终复核后,兑现相关资金。
三、申请企业需提交的资料
申请企业需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式三份), 同时提交申报资料的扫描电子版,复印件必须 由申请企业加盖公章并交验原件。如同时申请两个年度政策 兑现,请将申报材料按照所申请年度分别成册。
(一)申请新引进企业(2020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在本市设立的企业,下同)落户奖励的总部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企业申领政策兑现资金的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武汉市总部经济政策兑现资金申请表(附件 2)》。
3、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
4、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5、申请企业关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
(二) 申请现有企业(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在本市 设立的企业,下同)增资扩股奖励的总部企业,需提交以下 材料:
1、申请企业申领政策兑现资金的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武汉市总部经济政策兑现资金申请表(附件 2)》。
3、企业增资证明及实缴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
4、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5、申请企业关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 申请现有企业投资奖励的总部企业,需提交以下 材料:
1、申请企业申领政策兑现资金的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武汉市总部经济政策兑现资金申请表(附件 2)》。
3、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环保、节能、土地等建设 条件落实文件。
4、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自认定之日起至当前止, 企业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可纳入审计范围,固定资产投  资严格按照实际投资额确认,具体以购买合同、发票、实际  付款金额进行确认)。
5、申请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7、申请企业关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
( 四)申请经营贡献奖励的总部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企业申领政策兑现资金的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武汉市总部经济政策兑现资金申请表(附件 2)》。
3、申请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两年度财务报表 及审计报告。
4、《武汉市总部企业名单基本情况表(附件 4)》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6、申请企业关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
(五)申请企业壮大奖励的总部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企业申领政策兑现资金的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武汉市总部经济政策兑现资金申请表(附件 2)》。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申请企业属世界 500 强的,需提供总部企业自认定年 度起,首次获评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年度世界 500 强证 明文件, 申请企业属中国企业 500 强的,需提供总部企业自 认定年度起,首次获评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按 国际惯例向社会公布的年度中国企业 500 强证明文件;申请 企业属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的,需提供总部企业自认定年度 起,首次获评全国工商联按国际惯例向社会公布的年度中国 民营企业 500 强证明文件。
5、申请企业关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
(六) 申请新设立企业办公用房补贴的总部企业, 需提 交以下材料:
1、申报办公用房租金补贴的总部企业,应在申请认定总 部企业时一并申报,并提交《武汉市总部企业办公用房补贴 资金申请表》(附件 3),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办公用房租赁 合同,租金发票。
2、申报新建或购置自用办公用房补贴的总部企业,应在 办公用房新建成或购置之日起 12 个月内进行申报,并提交 《武汉市总部企业办公用房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 3), 办公用房产权证明(包括《房地产证》或经市住房保障和房 屋管理局网上签约备案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立 项、规划、用地、竣工验收等批准文件,房产税完税证明。
3、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4、申请企业关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时间要求
(一)企业申报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申请企业可 根据上述要求准备申报资料,于 7 月 31  日前向行业主管部 门提出申请。
(二) 区级评审时间: 由区发改局组织第三方评估,全 区总部经济政策兑现资金评审工作 8 月底前完成。
五、有关说明
(一)投资奖励可按照申请企业自认定之日起的 2 个顺 延年内累计投资总额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 地方财政贡献较上年度增量部分,将依据申请企业在开展总部企业认定时提交的申请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 申报年度对我市地方财政贡献较上一 年度增量部分,具体数值以税务部门核算的数据为准。申请 企业于认定年度及以后在我市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和分公司的地方财政贡献可一并纳入计算。
(三)企业申领多个奖励资金事项的,可出具一份总资 金申领报告和真实性承诺书,并填写相应表格。
(四) 企业提交政策兑现申报资料同时需提交总部企业 复核相关资料,重点说明 2022 年、2023 年经营情况是否满 足认定标准、分子公司隶属关系、注册时间、股权关系是否 变更等, 同时填报《武汉市总部企业名单基本情况表》(附 件 4)。
附件:

1.XX 企业关于申请武汉市总部企业 XX 奖励的报 告(模板)
2.武汉市总部经济政策兑现资金申请表
3.武汉市总部企业办公用房补贴资金申请表
4.武汉市总部企业名单基本情况表 

5.承诺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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