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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开展2024年“小进规”市场主体奖励的申报

发布时间:2024-08-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做大做强工业经济,按照《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临开规(2021)3号)文件要求,现就 2024年“小进规”市场主体奖励有关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核算关系均在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的市场主体,且有健全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未发生严重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市场主体须在合法合规条件下,通过出租工业厂房引进或培育纳入“首次进规”名单企业,租赁合同期限达到一年以上且仍在租赁期内;

(三)“小进规”名单企业是指当年纳入市经信局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统计奖励名单的企业(以市经信局文件反馈名单为准);
(四)市场主体和“小进规”企业之间无资产(股权)关联关系。
二、申报材料
申报“小进规”市场主体奖励的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武汉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小进规”市场主体奖励申报表》(企业加盖公章、街道出具相关意见并盖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主体不动产权证(土地证、房产证)复印件;4.申报主体与“小进规”企业签订的租赁合同、发票等复印件;
5.2024年“小进规”企业市级奖励文件;
6.提交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7.申报主体承诺函;
以上材料按A4纸张制作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街道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按要求进行申报。
(二)项目初审。各街道对申报单位是否满足申报条件进行初审,依据申报材料,对其合法合规情况、厂房租赁情况、与“小进规”企业有无关联关系情况等进行初步核查。(三)行文上报。各街道初审结束后,将申报材料盖章并行文上报,企业申报资料一并报送。
(四)项目审核及办理拨付。区经科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各街道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确定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经相关程序后,办理资金拨付。
四、有关要求
(一)各街道自本通知下发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申报,并于8月30日前将初审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至区科经局。各街道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报告至相关纪检监察部门。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情况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为保证资金申报、审核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相关数据将予以披露,申报此项奖励资金的市场主体视同同意公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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