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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组织申报2024年产学研合作补助资金
发布时间:2024-08-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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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规〔2023〕1号)精神,现将洪山区2024年产学研合作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洪山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大于10万元(含)。
二、申报标准
1、企业作为委托方或受让方与在汉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 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且上年度实现技术交 易额达到10万元(含)以上且小于 50万元(不含)的。
2、企业作为委托方或受让方与在非在汉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且上年度实现技术交易额达到10万元(含)以上的。
三、申报要求
1、本项目与武汉市科创局2024年度技术交易补助项目不重复支持申报。
2.请于2024年9月2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详情见附件3),(1)纸质原件材料(一份),用A4纸打印,申请表提交签字盖章原件,复印件无效;(2)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邮箱:2551283319@qq.com
附件:
1.洪山区2024年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
2.需提供的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清单
洪山区经济信息化与科技创新局
2024年8月30日
需提供的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清单
附件需按项目逐一分类排序,即同一项目的资料按照技术合同信息表、技术合同、银行凭证、税务发票以及促进该成果转化的相关证明的顺序逐一排序制成单个PDF文件。1、《洪山区2024年产学研合作补助申报表》;
2、企业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近期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
4.技术合同复印件;
5.享受补助年度银行凭证复印件,银行凭证发生时间视为技术交易额发生时间(单张银行凭证对应多个合同项目的需进行备注说明);6.税务发票复印件(单张税务发票对应多个合同项目的需进行备注说明);
7.技术开发合同中技术内容不具体的应当提供经合同双方确认的技术开发内容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