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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独角兽企业培育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23-08-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独角兽企业具有高成长性,是新经济发展的“风向标”。为进 一步加快独角兽企业培育,着力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 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有力支撑世界光谷建设,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构建具有光谷特 色的独角兽企业成长体系为主线,以源头创新、颠覆创业、裂变 成长为关键孕育路径,以独角兽企业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服务为重要支撑,聚合技术、场景、空间等要素资源,完善企业遴选发 现、跟踪培育机制,推进独角兽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热带雨林 式创新生态,打造全国独角兽企业创新发展高地。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东湖高新区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独角兽企业集 聚区。在光电子信息、生命健康两大世界级产业集群和化合物半 导体、量子科技、新型储能、合成生物等未来赛道,涌现出一批 独角兽企业,力争累计新增独角兽企业8—10家、潜在独角兽企 业15—20家、种子独角兽企业40—50家,纳入独角兽培育库企 业200家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独角兽梯度培育体系
1.制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标准。建立种子独角兽、潜在 独角兽、独角兽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其中种子独角兽企业为成 立时间不超过5年,估值超过(含)1亿元人民币的未上市企业; 潜在独角兽企业指成立时间不超过9年,在成立5年之内估值超 过(含)1亿美元、或成立5年至9年估值超过(含)5亿美元 的未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指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获得专业 投资机构的私募投资,且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的未上市企 业。(责任单位:企服局、金融局)
2.开展独角兽企业梯度认定。独角兽企业一年一认定,认 定企业须在东湖高新区依法设立、经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融资主体在区内。对首次认定为种子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企业的,分别给予100 万元、3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对已获得认定奖励的企业在政 策有效期内实现梯度跃升的,给予差额奖励。上述(差额)资金 按50%、50%比例分两年拨付,第一期在企业获得首次认定后发 放,第二期在企业再次获得认定后发放。(责任单位:企服局、 科创局、发改局、金融局)
3.建立独角兽企业培育数据库。遴选一批赛道优、创新强、 有融资的企业入库,每年认定的种子独角兽、潜在独角兽和独角  兽企业自动入库。定期梳理并更新入库企业融资情况、创新能力、 人才引育、经营成长等发展动态,为定制化培育独角兽企业提供  精准信息。及时更新入库企业名单,及时增补潜力企业,定期移  出已上市、被并购重组、不良信用记录、迁出等不符合标准的企  业。〔责任单位:企服局、金融局、科创局、组织部(招才局)、 市场监管局、发改局〕
(二)加强独角兽企业源头挖掘
4.聚焦科创源头挖掘优质新项目。紧密跟踪高校、科研院 所和国家、省市区各类创新平台的在研项目和技术成果,支持前 沿科研成果在东湖高新区转化、孵化,挖掘一批重大成果和潜力 企业。针对顶尖科学家、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的创业项目,最 高给予1亿元的无偿资助。〔责任单位:科创局、组织部(招才 局)、各园区〕
5.引导大企业孵育新主体。鼓励区内大企业通过内部创业、 平台孵化、协同创新、投资并购等方式孵化催生更多的独角兽企业。持续关注大型央国企与头部上市公司新业务、新板块的发展 情况,支持其在东湖高新区布局总部或核心实体。(责任单位: 企服局、投促局、各园区)
6.靶向招商积蓄新动能。全球范围内筛选赛道领域新、技 术创新强、融资热度高的潜力企业,定向开展企业招引。面向长 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独角兽企业密集区域开展潜在独 角兽、独角兽企业专项招商。(责任单位:投促局、各园区)
(三)打造全周期金融支撑体系
7.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成立100亿元规模的光谷独角 兽企业发展基金,支持“投小投早”,优先投向入库企业,区内股 权激励专项资金优先向入库企业倾斜。支持区属国有企业通过产 业基金投资、直接股权投资等方式参股区内(潜在)独角兽企业, 纳入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激励。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国企 投资尽职免责机制,鼓励国有创投机构勇于创新、大胆探索,为 种子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加速发展提供资本助力。(责任单 位:财政局、金融局、科创局、光谷金控、省科投、高科集团等 国资平台)
8.支持投资入库企业。对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入库企业后, 企业实现梯度晋升的,根据种子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企业 三梯度,分别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3%、2%给予奖励,其中, 对在区内注册运营的创业投资基金,该奖励直接给予创业投资基 金,对在区外注册运营的创业投资基金,该奖励可给予被投企业。 单个投资项目或企业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单个机构奖励金额最高500万元。(责任单位:企服局、金融局)
9.完善债权融资服务。认定企业通过纯信用贷款和知识产 权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新型政银担 合作等准信用贷款融资的,按照贷款利率的50%给予利息补贴, 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鼓励融资担保公司优先向入库 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对融资担保公司向认定企业开展担保、担保 费率不超过1%的担保业务,按照融资担保额度的1%给予补贴, 单个担保公司每年最高补贴500万元。(责任单位:金融局)
10.支持独角兽企业上市。开辟独角兽企业上市“绿色通道”, 为独角兽企业上市提供辅导、培训、协调服务。推荐认定企业进 入省、市、区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科创板种子”企业库。 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入库企业,省市 区联合给予最高12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金融局)
(四)完善多元化要素赋能机制
11.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鼓励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 投入,对基础软件、人工智能、半导体集成电路领域的认定企业, 按照其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给予最高300万元的研发后 补助;对生命健康领域的认定企业,按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等 研发进度,分阶段给予补贴。鼓励开展前瞻性技术创新,对符合 条件的“揭榜挂帅”入库企业,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支持 入库企业申报建设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持入 库企业联合高校院所承接国家级或省级研究课题或项目。(责任 单位:科创局、生物城、企服局、税务局)
12.加强用地空间保障。对租用办公、生产、科研等用途场 地的认定企业,最高按照年租金的50%给予房租补贴,三年累计 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对认定企业购置办公楼宇及工业厂房,或 自建工业厂房的,按照每平方米最高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总投资在10亿元以上的项目, 经管委会研究认定土地出让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级对应 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70%执行。(责任单位:企服局、科创局、 规划局、各园区)
13.开放光谷创新应用场景。围绕城市治理、民生服务、产 业升级、科技创新等方向,聚焦智能网联汽车与车路协同、北斗 时空信息、元宇宙、量子信息等领域,统筹协调东湖高新区应用 场景资源,常态化发布应用场景机会清单和应用场景能力清单, 助推企业通过场景创新实现产品打磨与示范推广。支持大企业开 放内部应用场景,举办大中小企业场景对接活动。(责任单位: 发改局、政务和大数据局、企服局、科创局、建设局、各园区)
(五)创新独角兽企业培育服务
14.打造光谷独角兽企业赋能中心。联合专业机构打造光谷 独角兽企业赋能中心,承担独角兽企业培育数据库维护更新、年 度独角兽企业认定及企业榜单发布工作。同时提供企业分析、企 业活动、资源链接等赋能服务,跟踪研究光谷及全国独角兽企业 发展动态,开展企业问诊、场景打磨、资源链接等培育活动,链 接全国独角兽企业和各类创新资源,构建独角兽企业生态圈。定 期摸排企业融资需求,开展专场路演活动,邀请独角兽捕手型投资机构、头部产业资本等知名机构参与活动。(责任单位:企服 局、金融局、科创局、各园区)
15.强化独角兽企业人才服务。支持入库企业高层次人才申 报“3551光谷人才计划”及国家、省市人才项目,按规定给予住房、 子女教育、医疗等一揽子保障。设立海外人才及高层次人才服务 专窗,为人才提供政务服务“绿色通道”。〔责任单位:组织部(招 才局)、教育局〕
16.建设光谷独角兽集聚区。沿高新大道一线,以生物城、 中心城和未来城三大园区为依托,着力建设独角兽特色街区。鼓 励区内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等空间载体培育和招引独角兽企 业,每培育或引进1家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30 万元、100万元资金奖励,并授于“独角兽培育基地”。(责任单 位:企服局、各园区)
17.为重点企业提供“一企一策”支持。对创新水平高、产业   带动性强的自主培育或引进的独角兽企业,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投资、场地、人才、研发等全方位扶持,单个企业最高可达5亿元。(责任单位:企服局、发改局、科创局、投促局、各园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设立由东湖高新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企服局、科创局、发 改局、金融局、投促局等部门组成的独角兽企业培育领导小组。 加强独角兽企业服务沟通机制,强化主要领导联系服务独角兽企业,及时掌握、协调解决独角兽企业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关键问题。
(二)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区级资金支持力度,设立每年不低于10亿元的独角兽 企业专项培育资金,积极争取省市相关资金,保障各项政策的顺 利实施。完善竞争性分配与普惠性支持相结合的支持方式。
(三)推动政策协同
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独角兽企业培育的相关政策,结合区内 现有企业培育举措,加强政策之间的衔接协调,发挥政策集成效 应。企业享受本政策的同时,可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区内其 他政策。
(四)加强宣传推广
加强对独角兽企业的宣传,提高独角兽企业和产品的知名 度。举办光谷独角兽企业大会等高端论坛活动,打造光谷独角兽 企业活动品牌,营造全社会关注培育独角兽企业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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