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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新洲区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项目申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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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制定的《2020 年度新洲区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诚邀本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工作,请具备条件且具有申报意愿的新型经营主体按方案要求准备申报书,报送至新洲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种植业技术推广科,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截止日期:2021 年 3 月 12 日
2020 年度新洲区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广绿色发展模式,努力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技术示范推广工作(以下简称“两减”)。根据武农办〔2021〕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该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坚持“增产、经济、环保、高效”的施肥用药理念,大力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增加有机肥资源利用,大力推进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有效减少化肥、化学农药使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拓展“两减”内涵,提升“两减”层次,促进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产业扶贫,助力农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国家、湖北省政府、武汉市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减量化工作有序推进。
(二)先建后补的原则。业主方通过自查认为达标,再按照程序申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享受财政补贴。
(三)公开透明的原则。区农业农村局将“两减”工作实施方案、验收标准和补贴政策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目标任务及实施内容
(一)目标任务
围绕“控肥增效、控药减害”,全区建设 10 个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核心示范区,其中建设 2 个重点核心示范区,每个核心示范区面积不少于 200 亩,辐射带动面积不少于 2000 亩,核心示范区化肥和化学农药当年使用量减少 20%以上,农作物产量和经济效益双提升,耕地质量和农作物产品质量双提升。
(二)实施内容
1、建立减量化核心示范区
将成熟的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技术集成并及时应用到生产中,化肥减量化主要推广配方肥、有机肥、有机无机复合肥以及高效施肥技术,农药减量化主要推广生物农药、绿色防控、统防统治以及高效施药技术。科学设置标准的“两减”示范样板,多种形式展示示范成果。
2、开展减量化攻关试验
针对“两减”技术集成的关键环节,开展瓶颈技术试验攻关。
根据我区情况,在红桃、茶叶 2 个重点核心示范区,由遴选确认的科研单位,重点开展化肥减量化试验,农药减量化示范区和非示范区农作物病虫害调查,以获得科学真实有效的试验报告和调查报告。通过试验,摸清针对不同土壤和不同作物减施化肥、化学农药,达到减肥减药控害增效的目的,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两减技术。
3、做好“两减”技术辐射带动作用通过现场展示、技术培训、宣传指导、总结推广等形式及时将“两减”技术成果辐射到周边,充分发挥以点带面和二传手作用。
四、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根据武农办〔2021〕1 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安排我区 2020年度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补贴资金 200 万元,主要用于三个方面:
1、每个核心示范区物化投入补贴 18 万元,共计 180 万元。
主要对核心示范区物化投入的配方肥、有机肥、有机无机复合肥、生物农药、杀虫灯、性诱剂、粘虫板、生物导弹、电解水、防虫网及水肥一体化设施等进行补贴。
2、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关键技术攻关试验补贴 10 万元。
由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采取邀标的方式,遴选有资质的科研院所,开展减量化关键技术攻关试验并给予补贴。
3、涉及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工作相关补贴 10 万元。主要用于“两减”示范推广、展示牌制定、宣传报道、培训指导、学习观摩、工作会务、总结考核及项目验收等。
五、申报条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区域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申报主体,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将综合考虑技术力量、种植传统、生产规模、基础条件、管理服务和产业化水平等因素,严格申报标准,确保优中选优。项目实施申报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资质,家庭农场等资质,流转或租赁土地的相关手续完备,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核心示范区面积不少于 200 亩。
2、具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落实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技术措施,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且核心示范区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必须达到 20%,辐射带动面积不少于 2000 亩。
3、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物化投入手续完备、票据规范、进出库记录完整,项目实施的台账资料齐全,项目资金专账专款专用。
4、对巩固扶贫成果有显著带动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安排。
六、实施步骤
1、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及业主申报条件,并在区政府网上公告。
2、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业主。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主体考核评分,择优确定实施业主,遴选结果在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3、开展宣传动员,将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实施时间、工作措施等宣传到村、到户。
4、建立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核心示范区。
5、检查验收及公示。由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检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以适当的形式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6、材料报备存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项目验收材料报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备案存档。
七、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核心示范区面积的落实、“两减”工作的组织、监督及协调。成立由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技术指导与培训、试验示范与推广、总结验收与信息上报,明确任务分工,统筹协调抓好落实。强化攻关试验,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成立区级攻关试验小组,负责本区攻关试验的协调和落实。
2、强化指导服务。严格把关政策,规范工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各个环节工作。加强对“两减”工作的技术指导服务,指导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前期的基础数据调查工作,在关键农时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田间示范等工作,提高实施水平,帮助实施单位解决实际问题。
3、强化日常管理。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建立资金使用台账,规范资金使用;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将实施工作的相关文件和影像资料归档立卷,以备查阅。
4、强化考核验收及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于 2021 年 11月 30 日以前必须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完成后,实施单位开展自查考评,并提交自查考评报告,申请验收。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考核验收专班,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方可拨付补贴资金。
2020 年度新洲区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项目申报书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二、单位名称
三、单位负责人
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五、基本情况(项目单位技术力量、种植传统、生产规模、基础条件、管理服务和产业化水平等)
六、项目实施的意义
七、实施内容及规模(规模暂时按 200 亩)
八、实施地点及进度安排
九、主要考核指标(技术指标、经济指标)
十、资金安排(暂按 18 万,补助配方肥、有机肥、有机无机复合肥、生物农药以及杀虫灯、性诱剂、粘虫板、生物导弹、电解水、防虫网及水肥一体化设施等)
十一、保障措施
十二、附件资料(资质、土地流转证明、相关图片)